北京9月19日消息:建行房地产金融部住房贷款证券化处应洪处长近日表示,前次被国务院退回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经修改后,已重新上交央行。而中国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处的关先生称,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将会应国务院要求再次提交审批。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信贷政策处黄处长表示,建行被国务院退回的方案,主要问题并不是如外界所说的德国模式或是美国模式的问题。
应洪透露,上次国务院退回方案的同时,要求人民银行先出一份对此类操作的《管理办法》。但是否是针对建行房贷证券化的管理办法,还是对所有资产证券化的管理办法,应处长没有说明。
据了解,中国建设银行最终修订的方案只是一种抵押债券的概念。方案的核心就是“表内融资”,即被证券化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银行,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通过在银行内部成立一个“壳”———个人住房信贷资产管理中心,将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注入其中。然后,“壳”再将个人住房贷款资产组合打包,卖给多家投资银行,投行再把这些债券卖到投资者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