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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研中心:国资管理宜实行“分级所有制”

来源: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2-11-08 11: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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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国有资产管理宜实行“分级所有制”。
北京11月8日消息:为了探索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新思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对上海、深圳管理国有资本的实践作了调查研究。该中心得出的一份研究报告称,我国应在建立“统一权责”的国有资本所有权行使机构基础上,逐步实行“分级所有制”,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据《证券时报》报道,该报告认为,实行“分级所有制”有利于发挥地方上在国企改革方面的能动性、创造性、灵活性,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只要时机成熟,分级所有是可以考虑的。至少,应该考虑让地方政府拥有事实上的股份转让权,中央政府可以制订统一的股份转让程序和股份转让收入使用办法。当然,实行分级所有制度需要循序渐进,要谨慎,要充分考虑和协调方方面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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