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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初稿已出台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2-11-28 08: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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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官员称,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初稿已出台。
北京11月28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文彦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筹备建立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其初稿已经出台,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正式确定后将在全国税务系统统一实施。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王文彦表示,纳税信誉等级制度不是新生事物,很多省市的税务系统此前已开始探索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并摸索出一条有效的办法。纳税信誉等级制度目的是为了鼓励诚信纳税。

纳税信誉等级分A、B、C三个等级,将根据企业两年或三年的税务登记领取发票情况、企业纳税情况、税务检查记录等综合情况来评定,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评定过程中要参考企业的工商、银行、社保等的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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