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证券市场 - 正文

期货从业人员信息将网上公示

证券之星 作者:贾艳红 2002-12-17 10:07: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网上公示实施办法》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团体会员、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暂行规定》日前公布
北京12月17日消息: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公布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网上公示实施办法》和《中国期货业协会团体会员、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暂行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两个办法的公布和实施,使期货业的行业自律和管理工作有了可靠的制度及技术保证。

据《证券时报》报道,上述两个办法是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制订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实施。制定这两个办法旨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期货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其中,“数据库管理办法”主要是通过对协会团体会员和期货从业人员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实现行业信息共享,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公示办法”重在加强对期货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规范期货从业人员的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01年5月份开始规划、设计团体会员、从业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目前,两个数据库的录入、审核工作已结束,协会将于近期首先对期货从业人员的部分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