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7日消息: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强调,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与税收体系。
据新华社报道,李岚清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彻底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的原则和要求,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着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清理、取消各类“小金库”,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政府公共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继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真正建立具有“严格的预算、合理的收支、规范的操作、严密的监督”财政体系。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
李岚清指出,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体制。他强调,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税收意义的认识。税收是保证政府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征税是税务部门应尽的神圣职责。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建立一个能够进行有效调节,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国家财政预算正常需要的税制体系,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犯罪活动,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提高征管效率,更好地发挥税收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