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1月6日消息:国际数据公司(IDC)中国总部研究总监武连峰指出,根据IDC的研究,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在2001年仅为3.1亿元人民币,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达到9.1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增长187.6%。
据中证网报道,根据IDC的研究,2002年电信业务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高达68.3亿元,是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7.5倍(其中有少量收入需要同网络游戏合作伙伴分成);IT行业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达32.8亿元,主要来源是PC、网络游戏服务器、网络及存储产品、软件及服务等,是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3.6倍;出版和媒体行业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达到18.2亿元,其中还不包括有关游戏广告的相关收入。
根据IDC的研究,中国网络游戏用户数在2001年仅为397.5万,2002年达到807.4万。付费网络游戏用户数2001年仅为168.1万,2002年达到401.3万。2001年,付费网络游戏用户平均每月花费约15.6元,2002年达到18.8元。而到2006年,付费网络游戏用户平均每月花费达到31.2元,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高达8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