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金融证券 - 中国经济 - 正文

我国进出口税收政策需作重大调整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1-09 09:07: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认为,进出口税收政策应作重大调整。
北京1月9日消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近日完成的一份报告提出,我国应渐进地对进出口政策和制度作出重大调整。报告还认为,目前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增长势头强劲,正是调整进出口政策的良好时机。

  据《证券时报》报道,报告分析说,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在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制度上采取了力度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特点是:“外松内紧、外优于内”,即加工贸易和外商进口设备享受了过优的税收待遇,而内资出口企业又受到了无限期拖欠出口退税的政策待遇。概括一句话就是:进口应收的没有尽收,出口应退的没有尽退。

  报告建议,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应渐进地对我国进出口政策和制度进行重大调整。关于政策调整目标,应由“外优于内”转变为基本“公平税负”。制度调整目标是:进口由“应收不尽收”转变为“应收尽收”;出口由“应退不尽退”转变为“应退尽退”。
  
  报告最后总结说,对进出口税收政策作出调整,在短期内可能会使增长率有所减缓,但是根据目前国内经济自主增长力增强的判断,以及中国入世后对出口的有利因素,估计不会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构成影响。只要把握好政策调整的力度,渐进地推进制度的改革,从中长期看,这项政策和制度的调整将对切实实行扩大内需的战略,增强国内企业的竞争力,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减轻中央财政的压力、防范财政风险,以及中国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