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产业追踪 - 新兴产业 - 正文

手机三包应做11处修改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1-22 13:29: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1月22日消息:日前,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消费者协会在北京联合举行的手机三包规定实施情况座谈会,引起首都媒体的强力关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娄凤梅代表京津沪渝四市消协将修改手机三包规定的11条建议,递交给了信息产业部的有关官员。  

   据产经网报道,京津沪渝四市消协在会上分别通报了2002年四市消协受理手机投诉情况以及手机三包规定实施一年来暴露出的诸多缺陷。情况通报表明,2002年四市消费者协会共正式受理手机投诉近6000 件,位居各类商品投诉的前列。

   四个直辖市消费者协会向信息产业部递交的11条修改建议是:一、手机出了质量问题,生产者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二、手机质量有问题,维修者必须提供备用机;三、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应退货;四、建议“将因包装丢失或损坏不影响正常退换”在三包规定中加以明确;五、降低手机三包规定的折旧率,并规定折旧率上限;六、将手机退货的有效时间从7日延长至30日;七、成立公益性质的权威检测机构,解决手机纠纷中的检测难问题;八、增加对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赔偿的条款;九、增加手机附件退、换货的规定;十、增加有关软件升级的规定;十一、对存有设计缺陷的问题手机实行“召回制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