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22日消息:从外经贸部获悉,自1999年国家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外贸经营的限制以来,目前全国已有4万家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其进出口增幅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据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私营和集体企业进出口总额达到5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7%,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8.6%。其中出口327.7亿美元,增长66.5%,进口204.4亿美元,增长44%。
浙江省2002年集体私营企业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量的三成,成为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上海市有外贸经营权的私营企业已增加到近两千家,2002年出口额同比增长了6倍,成为上海外贸出口的一个新亮点。
据了解,被赋予进出口经营权的这些私营企业,都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行业分布在纺织、食品、轻工、化工、建材、机电五金和计算机和计算机软件等领域,其中还有一批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加入后的3年内,所有中外企业都将给予贸易权,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