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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证券法律体系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3-04 0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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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日前在提案中建议,要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抓住时机,进一步完善证券法律体系。
北京3月4日消息:民建中央日前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规范证券交易恢复股市本色的提案”。在提案中,民建中央建议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抓住时机,进一步完善证券法律体系。

  据《证券时报》报道,民建中央认为,1999年公布实施的《证券法》有些内容比较原则,需要证券监管部门制定配套的法规和相关实施办法。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证券法》本身也有更新修正的需要。民建中央建议,对混业经营、股指期货、社保资金入市、加入WTO后的证券市场发展,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某些执法权限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法律对策。证券市场监管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管理条例等,应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加以充实,并制定实施细则。对《证券法》与《公司法》、《信托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之间的衔接关系加强研究,必要时对有关法律进行相应修改或解释,使之更加协调,为执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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