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5日消息:全国工商联日前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改革现行税制的提案。工商联在提案中建议,消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差异,解决鼓励国有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民营企业不能享受的问题。
据《证券时报》报道,工商联分析认为,在国家税制的各种主体政策及制度条款中,虽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没有明显的差别性规定,但仍有一些给予国有企业的优惠政策,民营企业是得不到的。工商联建议,国家给予企业税收优惠应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的引导、西部开发区域政策以及为鼓励国企职工再就业的短期政策上,不能按所有制划分。建议按照十六大“两个毫不动摇”的精神,对不利于公平竞争原则的税收政策进行修改,使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此外,工商联还就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等税制热点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