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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完善大宗交易业务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3-10 09: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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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市场服务,加强风险管理,上证所日前发布通知,对有关具体操作事宜加以补充和完善。
上海3月10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市场服务,加强风险管理,上证所日前发布通知,对有关具体操作事宜加以补充和完善。其中对“大宗交易申请表”进行了更新,在会员公司承诺一栏中增加一项承诺内容,即“所转让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市场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并增加了两项填写要素,即买卖双方所在席位的卫星序列号。同时,为保障大宗交易数据的正常发送,老单向用户提供单向卫星序列号,新单向用户请提供接受序列号。上证所还在对大宗交易进行确认后,将当日大宗交易数据发送至相关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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