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3月12日消息:新中国成立时,我国拥有发电装机容量仅185万千瓦,年发电量仅 43亿千瓦时。到1978年,全国发电装机缺口达1000万千瓦,发电量缺口达400亿千瓦时。
据产经网报道,1985年起,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1986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明确集资电厂可以独立经营,与电网签订供电经济合同,也可委托电网代为经营管理,实行多种电价。集资办电同样对外商开放。1985年,深圳与香港合和电力有限公司合资建设沙角电厂,用BOT方式经营管理,广东与香港合资建设经营大亚湾核电站,成立华能国际和新力等电力开发公司,以后外商到中国投资办电络绎不绝。
1997年1月,国家电力公司成立;2000年,公司首次跻身世界企业 500强,名列第83位;200 1年,公司再次进入世界企业500强,名列第77 位。
5年来,国家电力公司共投产发电装机6183万千瓦,投入资金
2600多亿元,改造了269个城网和2500多个农网;主营业务年收入从2500亿元增加到3477 亿元,年均增长8.6%;2001年末资产总额
10027亿元,平均增长11.5%;净资产4389亿元,年均增长12%;累计实现利税1600多亿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外商无不蠢蠢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