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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提出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法》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3-14 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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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14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王午鼎等30名代表日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法》。

  据《证券时报》报道,他们建议,适当放宽银行投资领域,如规定银行不能动用负债进行投资,但允许为处置不良资产进行投资,允许银行自有资金投资股票或其他领域。

  他们还建议,扩大商业银行持有资产的形式,允许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金融业务附属公司,规定持有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占总资产的比例。
  
  该议案认为,现行《商业银行法》第47条规定的“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与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不相符合,应根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路加以修改。在中长期内,利率管制应趋于放松,商业银行不仅可以按不同的贷款对象自主决定贷款利率,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协商制定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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