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密集发行,部分券商为吸引客户剑走偏锋
就在新股发行越来越密集的情况下,近日,本报记者获悉,不少券商利用结算制度漏洞,开始悄然向部分大户实施新股申购资金“T+3”日解冻操作,由于该操作能为投资者申购资金提前一天解冻使用,受到大户投资者欢迎,并开始导致部分券商大客户流动。针对这一剑走偏锋的做法,业界出现两种较大分歧。
新股密集发行催生申购资金“T+3"
据悉,伴随着新股密集发行,不少股民向证券公司提出,希望申购新股的资金能够实施“T+3”日解冻,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另外申购新股,部分券商开始偷偷提供“T+3”操作。
而根据《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规定:“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换言之,按照目前新股申购T+4结算制度,申购新股而被冻结的资金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天收市后再进行清算———必须在申购日后的第四天才能重新使用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实施“T+3”的结算制度,就是指券商为股民新股申购资金提前一天解冻,那么股民就可在“T+3”日使用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进行新股申购。因为申购资金解冻是在下午5点后,资金结算是在当天晚间进行,所以该操作并不影响相关资金结算。
据了解,目前不少券商已开展了该项服务,某券商还通过柜台系统自动提前解冻90%资金;就此,很多尚未开展该服务的券商已在紧急商讨对策。
但是,券业对此分歧很大,尚未开展该项业务的券商则表示,由于面临着政策风险,才迟迟未动,但面对客户的强烈需求和下面营业部的压力,而不得不商量对策;一位开展了该项业务的券商说,在经纪业务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若不开展该业务将会导致客户流失。
“T+3”面临政策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新股申购资金“T+3”结算制度,按照当前的清算规则,基本不会造成“T+3”当日清算后的资金透支、股份无法交割、头寸不足等风险。券商除损失一点利差收入外,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政策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新股申购资金金额巨大,若实施“T+3”提前解冻资金,容易引起操作失误,而带来资金风险;此外,还存在着解冻资金计算错误而带来的透支风险。他指出,由于在“T+3”日交易所未解冻资金,也未有交易回报,“T+3”解冻资金实际属于当日“融资”行为,违反了监管法规;其次,清算规则规定,新股申购解冻日期在“T+4”日,因此,提前解冻属于业务违规,则面临着政策风险。“T+3”提前解冻资金,将会放大市场新股申购资金,降低中签率,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新股申购秩序,有损市场公平,扰乱新股发行政策和步骤,这也是监管部门所不愿意看到的。
券业盼望统一政策
某创新类券商经纪业务总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很多证券公司都是迫不得已而开展该项业务的。他认为,“T+3”制度并未向所有客户开放,大部分证券公司只针对大客户,这对中小股民也不公平。
多位证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证券公司实施“T+3”制度容易导致券业内部出现不公平,出现“听话的孩子没奶喝”的情况。也有负责人指出,目前券商的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如果放任券商违规开展“T+3”制度,或将引起券商之间出现恶性竞争,而影响券商的整体利益。
因而众多的券商负责人希望,监管层能够尽快出台相应规范意见,明确说法、统一政策。据悉,已有个别地区监管当局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