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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勿忽视融资融券流动性风险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剑锋 2006-08-28 0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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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外几十年的经验看,券商在具体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需要高度重视标的股票的流动性风险”,富兰克林坦伯顿基金集团中国事务顾问邱良弼近日对记者表示。
  应精锐金融培训中心之邀,邱良弼8月24日和8月25日在上海对一些券商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融资融券实务操作培训。邱良弼认为,根据沪深证交所最新公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资融券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这也就意味着客户现金加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市值与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利息与费用之比不能小于130%,低于这一比例,券商将会通知客户在最多2个交易日的时间追加担保物,一旦超过这一期限,将触发强行平仓。这一规定并不是随便设置的,按照目前内地10%的日涨跌停限制,如果客户信用账户内全部为单只股票,则两天的跌停将使其维持担保比例由130%降至105%左右,而券商在第三天实施强行平仓,则大体能在100%左右把股票套现,实现风险控制。
  “尽管有这样的保护措施,但券商在融资融券方案设置中和日常操作中,还是要密切关注标的股票的流动性风险”。邱良弼称,虽然为了确保标的股票有充分的流动性,《细则》规定,入选品种近三个月里的日均换手率不得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但小概率事件并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万一某只股票出现连续跌停,大量抛单随之涌出,券商和融资客户很可能就会面临平不了仓的局面。同样,在某只股票连续无量涨停的情况下,融券客户也会陷入无法买券回补的困境。“当年就是因为对高杠杆比率带来的流动性不足估计不充分,由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前财政高官等全明星队管理的长期资本公司几乎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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