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600018)董事长陈戌源谈大股东的支付对价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10-24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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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箱董事长陈戌源谈大股东的支付对价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中,上港集箱非流通股股东将按每10股支付1.5股及支付现金10元的对价换取流通权。粗看起来,该对价方案在第二批试点的42家公司所公布的方案中处于偏低水平。而在其他公司纷纷修改方案的同时,上港集箱又依然保持“坐怀不乱”之势。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公司董事长陈戌源,请他对控股股东的支付对价水平进行了分析。
支付对价而无流通需求
陈戌源董事长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虽然控股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为获取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但其实际上并无股权流通的需求。他说,暂且不说港口作为不可再生的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资源,国家不会放弃对其的控制,港务集团从自身利益考虑亦不可能减持上港集箱股权,即各方面均没有减持上港集箱股份的愿望。此次进行改革试点,完全是基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身的考虑,是为了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统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基础。
平价码头转让=支付对价
在采访中,陈戌源反复向记者强调,从上港集箱上市以来港务集团的支持方面来看,其实每一次的码头资产注入,都是控股股东对所有股东特别是对流通股股东所支付的对价。
据他解释,随着全球经济贸易的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港口码头成为国际跨国公司争相购并的对象。有权威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国际上所有的码头并购都是按溢价转让方式实现的,且平均溢价幅度为20%至30%。而港务集团自上港集箱2000年上市起,却先后按建设成本价向上港集箱转让了外高桥二期、三期、四期和即将转让五期码头。正是由于控股股东以成本价向上市公司转让中国最具优势的码头资源,从而有力地支持了上港集箱的主营业务发展,并使其成为公认的蓝筹类上市公司。若按照市场化的标准,每一次的码头资产转让都应该是一次大股东的支付对价。
陈戌源说,即使不考虑中国的经济发展地位和上海的区位优势,就按国际平均码头收购25%的溢价幅度和上市公司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格计算,从截至目前已转让的三个集装箱码头来看,港务集团已向上港集箱支付了对价115621.5万元,折合0.94元/股;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现,外高桥五期码头能顺利进入上港集箱,则单个外五期码头就相当于港务集团支付了50000万元对价,摊薄计算折合0.28元/股。因此,四个集装箱码头合计相当于港务集团共支付了对价165621.5万元,摊薄计算相当于支付了1.22元/股。
对价水平应综合评价
结合本次对价方案,记者以上港集箱股价年均线15.28元为标尺,简单换算后得出港务集团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相当于10送2.95股。对于这个对价支付水平,陈戌源表示,综合看来处于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中的国有控股公司偏上的对价水平。
陈戌源认为,分析股权分置对价方案不光要从一次对价中看,更应从上市公司成长历史中综合考虑。以上港集箱为例,港务集团实际上不断在向上市公司股东支付对价,注入优质资产,而且未来仍将继续支持上港集箱的发展。此外,上港集箱这些年对投资者一直有着良好投资回报,且股价也有着长期优于大盘指数的走势,投资者基本是获利方面。根据这些因素综合分析公司的方案,相信投资者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并支持上港集箱的股权分置改革。(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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