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备兑权证等金融衍生产品尚未获得准生证,但统计资料显示,券商的权证创设业务已经让券商赚得盆满钵满。未来更多的金融衍生品面市,券商将迎来更为广阔的业务空间。但业内人士提醒,这同时也对券商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5年11月至今,共有16家创新试点券商创设权证588次,合计51.36亿份;共有16家创新试点券商注销权证403次,合计37.3亿份。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按照此前发布的券商权证会计核算规则,包括浮盈在内,券商在权证业务上的收益以数十亿计。
据记者了解,其中部分券商的权证创设业务2006年的收入高达3个多亿,而付出的成本很小,与巨额的收入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更值得一提的是,负责这项业务的衍生产品部门仅有不到10人的编制,该部门已经成为单产最高的部门,人均利润贡献度高达数千万元。
市场资深人士指出,目前看来,券商创设权证总的来说风险较小,而收益比较高,“只要可以卖个好价钱,无论是认沽还是认购权证,券商都可以从中获得较高的收益,同时做到风险可控。”
他举例说明,如果一家券商创设1亿份认沽权证,并以1.00元的价格成功销售出去,那么券商马上就可以获得1亿元的现金收入。即使券商创设的认沽权证出现连续跌停,卖不出去,券商也可以采取注销的方式解冻被质押的现金,它所付出的也就只有资金的利息成本。除此以外,券商几乎没有损失。
如果券商创设的是认购权证,那么需要券商将股票质押在专用账户,这时就要考虑股票的成本了。假设券商的平均持股成本是2.80元,现在的权证市场价格是1.30元左右,那么只有权证到期时正股价跌到1.50元以下,券商才会面临风险。显然,券商有足够的能力控制权证创设的风险。
不过,上述人士同时指出,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将会对券商的综合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券商只有具备高效的动态风险管理能力,才能获得更高的收益水平。在收益和风险并存的市场环境下,各券商应该加强理论研究,提高金融产品的定价能力,与国际接轨,也为未来发行结构化产品奠定基础,可以享有做市商的盈利模式。
但已获得业内共识的是,衍生性商品业务的开发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新的业务空间。正如招商证券董事长宫少林所说,全流通条件下,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条件也将变得更加成熟,证券公司将在衍生产品的开发与销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担任衍生产品的承销商、经纪商与做市商;二是将衍生工具运用到融资、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中去,推动证券公司的业务转型与扩张。在监管机构向创新证券公司发放从事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各种衍生产品业务的牌照后,获得资格的证券公司还可以充分发挥证券公司在机制、技术和创新方面的优势,提高证券公司在衍生产品方面的竞争能力,使之成为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公司 数量(万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2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7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200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70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900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156.9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12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600.61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950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248.8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00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00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30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9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00
合计 513569.6
券商权证创设情况一览表
(截至200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