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昨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指出,随着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其持有沪深流通市值已超过27%。基金公司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行为直接影响市场的规范和投资者信心。因此,保护投资人权益和加强监管始终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统计显示,截至今年9月21日,我国共批准设立59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8家。所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341只,基金总规模为18962亿份,金额达30228亿元。
四方面加强基金监管
据洪磊介绍,基金业的基本监管框架和理念在2002年时已基本形成。一是推动开放的、多元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二是推动全方位、环环相扣的监督制衡机制的建立。三是完善机构与人员的市场准入,产品标准及行为规范等法规,实现由注重准入监管向注重行为监管与准入监管并重的转变。四、不断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打击力度,加大市场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五、鼓励国际合作,加快基金业与国际接轨。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目前多数目标已经实现,有的正在创造条件逐步实现。
洪磊表示,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基金监管:
首先,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落实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加强股东间的制衡,提高独立董事参与管理的程度,落实管理层职业化、专业化和独立运用基金资产的权利,充分发挥督察长合规监察的力度,防止大股东非法利用基金资产。
其次,不断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通过落实基金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通过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监察系统控制防止基金经理侵犯投资人权益。
第三,通过完善交易所监控功能和监督托管人履行共同受托人义务,不断完善异常交易监控体系,力争做到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第四,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内幕交易行为认定指引,以及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指引,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以及背信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包括“老鼠仓”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基金经理流动情况正常
关于“明星基金经理”频频跳槽的问题,是投资者今年比较关注的现象。对此,洪磊表示,从行业历年的统计情况来看,今年基金经理的流动情况仍属于正常范围。
洪磊指出,投资者应该认识到,一个基金的投资决策不是由一个人来完成的,而是由一个团队集体完成的,它包含了股票研究、产品设计、投资组合构造、交易执行、清算和绩效考评等,基金经理只是基金投资管理流水线上的一个环节。
同时,对基金经理的决策过程还有严格投资纪律约束。所以,一只基金稳定的业绩表现应该取决于公司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发挥集体与团队的智慧、充分发挥从研究、风险控制、交易执行等整个团队的作用,而不是仅仅依靠某个人的作用。
从目前情况看,洪磊强调,基金的业绩表现还与市场大势的表现密切相关,而且还受到基金产品合同的限制,比如对投资股票的比例、投资风格的限制等;此外,基金业绩还受到基金交易成本的影响。
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底,共有28家基金管理公司的54位基金经理离职,涉及60只基金。
选基金主要看五个指标
今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速度较快,不少已入市的投资者取得了不错的收益。但洪磊强调,基金的业绩只代表历史,并不代表未来。投资人在选择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投资理财工具时,首先需要做到5个了解,即“了解基金,了解自己,了解市场,了解历史,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做明白的基金投资者。
面对市场上现有的300多只基金产品,洪磊表示,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选择起来确实比较困难,可以主要参考五个指标。第一,看基金的成长性。作为公募基金,考核其成长性主要是相对指标,也就是基金业绩和比较基准的误差。第二,看基金的稳定性,主要包括标准差、β值和夏普指数。第三,基金的流动性,主要是分析基金所持有的证券的流动性。第四,看基金的换手率。第五,分析基金投资标的的盈利能力。
在选择基金公司时,洪磊建议,可以从基金公司是否始终把自己置于投资者的监督之下,是不是公平对待所有的投资者以及是否真正在为投资人利益服务三个方面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