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证券公司摩拳擦掌开始备战融资融券业务,有的公司专门成立了开展此项业务的信用交易部。业内人士认为,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将推动国内券商转型为名副其实的投资银行。
提前做好内部风控
融资融券业务写入《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后,券商对这项业务的关切度便急速升温。为了抢得先机,一些证券公司已成立了信用交易部。
一家创新类券商高管介绍,公司成立的信用交易部门已有少量人员到位,未来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这个部门配备人员至少有二十多人。
一家证券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尽管公司目前还没有专门成立信用交易部,但公司经纪业务部门早已对客户信用评级、信用额度、资金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前做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
他说,2006年6月30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发布后,公司便配合监管部门要求,积极做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准备工作。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应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应使用自有证券或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
银河证券研究员迟晓辉认为,融资融券试点初期可能要求券商使用自有资金,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也为以后使用其他资金预留了空间。在海外成熟市场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不仅仅局限于自有资金,也会包括银行资金等。她认为,“估计将来国内券商也可以通过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用于融资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考虑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性,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可能主要面向机构客户,个人客户可能面临较高门槛。而对于开展此项业务的券商,在资本金、风险控制等方面也会设有进入门槛。
两极分化或加剧
融资融券业务一旦推出,证券公司功能将发生重大转变,将由单纯中介机构转化为具有融资功能的投资银行。
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会加剧券商两极分化。一些大客户可能会因有融资融券需求,而转向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的券商。
同时,融资融券业务推出后,无疑会增加市场活跃度,股市交易量将会增加,这对券商经纪业务非常有利。而且券商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可以向客户收取一定手续费,这将拓宽券商盈利渠道,降低目前单纯“靠天吃饭”的风险。而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融资利率不低于央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也会使券商额外获得客户保证金存款的利差收益。
不过,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也会如银行信贷业务一样面临信用风险,这需要通过严格的信用评级制度等来控制风险。《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时,客户应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用证券充抵,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若采用股票抵押,将会在公允价值基础上打一定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