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是独立的子公司,但实际上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期货部’”。面对券商股东的“全面控制”,上海某期货公司总经理向记者抱怨,现在除了财务人员、公司高管由券商总部直接任命外,期货公司的人事、财务、宣传等方面的职权也统统被券商收编,由相关业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据悉,目前这种“公司制部门化”的倾向,在券商系期货公司中愈演愈烈。很多券商系期货公司对外虽然是一个法人实体,但实际上却沦为证券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依托证券公司的优势,为券商股东服务”不仅是券商系期货公司的共同特点,而且是很多券商控股期货公司时的基本定位。
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各类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已达50多家,其中绝大多数的期货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以及财务总监等核心要员都是由券商高管兼任或委派,在很多由券商100%控股的期货公司中,公司的人事经理、行政经理等具体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也都由券商总部外派,公司招聘、媒介宣传、员工福利等具体事项,也需得到券商批准才能执行。
这种“公司制部门化”的困境已经开始在部分公司中激化。据悉,日前某券商系期货公司出现了“管理层集体跳槽”的情况。其中,除了股东变换所导致的利益变化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券商股东干涉太多,以及行业差异形成的理念冲突。“我们要么成为券商的一个部门经理,要么卷铺盖走人。”某期货公司总经理对记者说,目前摆在期货公司高管面前的只有这两条路。他认为,券商进来后,不仅事无巨细管得过宽,而且在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上,双方的理念存在很大不同,这样下去势必会影响业务的发展。以风险控制为例,很多券商高管属于“风险厌恶型”,“凡是存在风险,不管青红皂白一律否决”,这对于本身就是经营高风险的期货公司来说,双方的分歧是难以协调的。这位期货公司总经理也坦承,被券商收编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没有客户资源,也不用担心业务不好无法给员工发工资:“券商的庞大客户基础和雄厚家底,对很多期货公司形成了致命诱惑。”
深圳某期货公司董事长指出,“公司制部门化”的弊端不仅严重影响了原期货公司高管的积极性,无法提升期货公司的专业化水平,而且容易产生新的风险。这种部门化的倾向也违背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要求证券与期货公司分离的初衷,不利于在业务操作中控制风险。
“依托但不依赖”,海通期货公司总经理徐凌这样描述期货公司和券商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单纯地依赖券商,业务肯定做不大。“依靠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源源不断地为同系期货公司输送客户是‘想当然的’想法。”徐凌表示,从隔离风险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看,目前并不鼓励各证券营业部急于为期货公司开发和介绍原有客户。因此,期货公司自身营销平台的搭建至关重要。
国泰君安期货总裁何晓斌也表示,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的定位发展模式,需要建立在证券公司系统规划、整体设计的基础之上,这是由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的特点和监管制度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