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公布了新“三定”方案。新方案显示,发改委将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印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新方案,发改委的审批权和定价权将大大削弱,一部分移交至工信部,还有一部分则向地方政府下放。其中,发改委原本在工业领域具体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悉数转移至工信部。
同时,发改委对具体项目的审批权将下放到地方。具体包括,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国家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新方案还要求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具体微观事务下放后,新方案要求发改委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等。
新“三定”方案要求,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国家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税、货币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