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办法》结合行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机构人士表示,《办法》的修订推出,符合强化宏观审慎监管方向,证券行业风险控制整体趋严,将实现风险管理的全覆盖,并有利于券商业务的平衡发展。
风险控制指标趋完善
此次《办法》再次修订时隔8年时间。证监会指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于细化资产管理业务特定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分类及风险计量标准、调整优化非权益类证券集中度指标、合并各类非常规性承诺事项等建议,已在发布实施稿中予以采纳。对于降低或取消部分资产风险计量指标、放松流动性监管指标要求、放宽融资集中度指标等建议,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本次修改暂未采纳。
业内对此次修订的影响已有预期。华泰证券(行情601688,买入)表示,风险资本准备是实现风险覆盖,并不同于银行的拨备率,风险资本准备要求提高并不会对券商净利润或净资本、净资产有扣减或降低的影响,新办法下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能更全面系统地对券商经营风险进行覆盖,利于各项业务平衡发展。
东北证券(行情000686,买入)认为,此次《办法》修订是基于证券公司业务多元化、风险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对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制度的修改完善,新的监管体系借鉴了国际上关于资本监管的思路,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更有效地反映和防范证券市场风险,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立体化的风控指标管理体系。
化解债券超限风险担忧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法》修订征求意见阶段,市场存有对部分券商超比例持有债券的担忧。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7日在问答环节针对“债券投资集中度控制指标”作出回应表示,《办法》要求证券公司持有单一债券规模不得超过该债券总规模的20%,目前,仅有个别证券公司存在超比例持有单一债券的情况,相关债券规模不足全行业债券投资总规模的2%,需要进行结构调整的债券规模很小。
与此同时,为避免相关公司调整持有债券品种结构对债券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对超比例持有的债券等非权益类证券,将在《办法》正式实施后再给予半年过渡期,允许在2017年3月31日前达到监管要求。证监会已要求相关证券公司在过渡期内通过合理调整持仓结构,平稳处置超比例持有的债券。
业内人士表示,新的风险监管设计结合了券商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预计优秀券商将在新规下加快良性发展,并利于券商在不同环境下的风险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