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养老金有望通过投资产业基金的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民生工程的建设之中,而且发改委正在研究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这意味着,原本仅通过购买固定收益产品实现保值增值的养老基金将获得更加宽广的投资渠道,分享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由财政补贴与个人缴纳组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9937亿元,企业年金基金累积结存9526亿元,各占GDP的5.9%和1.4%。按道理,养老金应当通过投资实现增值,以补充养老金支付之需。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直由省级及以下分区社保机构管理,不仅相对分散,管理运营难度较大,而且只购买国债和银行定期储蓄等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收益长期维持在2%左右,大大落后于国际上平均5%的年化收益。
并且,受到低利率货币环境以及国债发行供给量非常有限的影响,养老金从固定收益类产品获取的回报正在逐渐减弱,此外A股市场不成熟,波动风险显著,养老金在被限定只能投资国内的前提下,通过权益类产品投资所能获得的回报就更充满许多的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设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养老金可通过认购份额的形式参与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应当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主投领域,而养老金借此投资基础设施正好实现二者的有机匹配。除了与通胀挂钩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可以对冲养老金基金对通胀的敏感性外,更为重要的是,基础设施建设较长的投资期限可以与养老金负债的长久期相耦合。一方面,扮演长期投资角色的养老金给予基础设施充分而稳定的现金流支持;另一方面,具有现金流支撑的基础设施项目又能为养老金提供稳定的流动性。高盛调查报告显示,有40%以上的首席信息官(CIO)认为基础设施投资可以让养老金获得最可观的流动性补偿。
与基础设施项目形成匹配与共振的同时,养老金还能产生多维溢出效应。一方面,养老金的参与可以极大地减轻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上的公共财政压力,并有效纠正项目资本供给中信贷短期资本与基础设施长期需求间的期限错配和结构错配;另一方面,携带养老金的专业投资团队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可以形成对政府主导投资行为的有序替代,与市场化的其他投资主体一起确保有限的资金配置到优质基础设施项目上,并通过人格化的监督提高项目的成功率,进而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实际上实现又一种新型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紧密结合,其在自身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也为实体经济输送了全新的能量。
观察发现,全球各国政府养老金都在不约而同地增加对以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对冲基金的基金、基建和大宗商品等为主的另类资产配置,尤其是对基建的投资比重日益加大。澳大利亚从1990年代开始就布局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实践,如今几乎每一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背后,都闪现着其国内最大的一只公共养老基金——未来基金的投资身影;美国最大的公共养老金基金——加利福尼亚公职人员退休基金目前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额度已经超出了7年前的9倍之多;英国财政部则与英国养老基金联合会共同签署了一项协议,计划将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的占比从目前的2.5%提高至5%;另外,原来在国内外股市与债市配比高达近100%的日本退休养老基金也计划未来5年内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由目前的700亿日元扩张到2800亿日元。
必须承认我国的养老金并没有完全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改革成果的现实,特别是大量国有资产资源在人口红利、投资拉动以及消费驱动等多元因素的作用之下,实现了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增长和增值,但由于部分制度缺陷和约束,养老金无法直接或更多地共享国家资源和资产的增值成果,从而抑制了其社会价值为全民充分享有的功能。因此,对于接下来国内基础设施所可能产生出的市场红利,自然更应该让养老基金去充分地分享。
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或达20万亿元,同时传统城镇化与信息化的结合也将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创造出不少于1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到2020年国内基础设施可能产生30万亿元至40万亿元的资金需求。让养老金搭上这列投资快车,就能使其在福祉全民之路上走得更远。
除了通过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的股份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外,养老基金还可以凭借购买基础设施企业未上市股权以及兼并收购等直接投资方式深度参与到国家基建过程之中。目前,出于风险的考虑,养老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只允许采取债权认购的形式,但伴随着条件的成熟与经验的积累,未来势必会运用更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养老金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比例不得高于资产净值20%的规定也会得到进一步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