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不良风险引人关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周礼耀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短期内我国经济复苏的难度较大,不良资产总额、不良率在今后一段时期将持续攀升。《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落地对实体企业“去杠杆”、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将发挥积极作用,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必须严格实施“穿透式”监督与风险控制,防范企业恶意逃废债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中国证券报:《指导意见》出台后,未来在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应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张承惠:企业逃废债是本轮债转股工作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上一轮经济周期中,就出现了多起企业利用各种方式如资产转移、兼并改制等逃废银行债务的案例。未来各相关方在落实《指导意见》时,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政府不兜底损失的原则,实施债转股的对象完全由银行和企业自主选择,债权转让价格由市场主体自主定价,债转股的风险自担,这是避免企业逃废债、防范道德风险的基本前提。
在这个基础上,一是应加强政府资产登记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公安部门、市场交易管理机构等相关主体的信息沟通工作;二是加大对逃废债企业责任人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逃废债企业特别是地方国有企业往往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庇护,因此未来在落实和完善《指导意见》时,对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特别是损失分担方面应予以明确。
周礼耀:本轮债转股的经济与金融环境与上一轮政策性时期全然不同。总体来看,在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实施债转股,对实体企业“去杠杆”、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将发挥积极作用,但不能过分夸大其功能。
要避免企业在债转股时恶意逃废债,就必须要实行市场化的债转股,避免过度的行政干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参与主体的市场化。不能像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时期,单独由主管部门确定转股企业名单。二是定价的市场化。既然需要转股的企业是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其资产估值就要大打折扣,因此,债权银行对其债权规模也需要折价,再按照折价规模转股。不能像上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时期那样全额等值转股,否则就只是信贷风险的转移,并不能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所以,这次需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转股规模进行市场化定价,防范债权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四是事后管理的市场化。有些债务企业只想着转股可以减轻债务,却不想让债转股股东享有经营管理权,这就容易滋生内部人控制,也让企业觉得债转股是免费的午餐,容易造成逆向激励,鼓励债务企业利用债转股逃废债。所以说,这次不能像上次政策性债转股时期,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转股后的大股东却没有经营管理权。债权人成为股东后,就应享有股东的权利,尤其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或决策权。
另一方面,市场化债转股成功的关键虽然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但也离不开政府的协调作用,尤其是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所掌握的信息优势,向市场提供转股企业资质的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其次,政府还需要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如阶段性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成本,帮助企业妥善安置下岗职工等。
中国证券报:《指导意见》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将如何参与其中?
周礼耀:债转股只是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种技术手段,需要通过参与治理、并购重组和追加投资等综合化的处置方式组合,才能使这些转股企业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总结长城资产过去的债转股案例,较成功的债转股项目,多是以时间换空间,让短期负债成本高企、遇到暂时性困难,但长期发展前景仍存、行业发展优势明朗的“假死”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优质资产置换等方法渡过难关。
总结17年的经验,我们的原则是“救急”、“救优”、“救壳”。“救急”就是帮助高负债企业渡过短期债务难关。比如,2005年长城资产收购了信邦制药(行情002390,买入)9850万元贷款。之后开展了一系列的资产重组,重组后,长城资产持有信邦制药31.64%的股权,完善了治理结构,改善了财务结构,使其获得快速发展。之后,长城资产担任副主承销商,推动其于2010年在深交所上市。“救壳”是对一些拥有壳资源但是无法盘活的企业进行债转股以达到腾笼换鸟目的。天一科技是A股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被*ST,面临退市风险。2006年,长城资产以1.8亿元债权通过置换获得天一科技43.8%的股权。之后,长城资产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重组,引入重组方景峰制药,将景峰制药整体置入天一科技,并募集9亿元资金用于景峰制药的扩产发展。由于重组和注资,景峰制药获得快速发展;原天一科技的泵类业务由于减债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