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停发 中小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迎挑战

来源:金融界 作者:孟扬 2017-09-02 16: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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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停发 中小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迎挑战】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央行宣布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如果期限拉长,就会异化成为银行加杠杆的渠道,引发资金空转。

(原标题: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停发 中小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迎挑战)

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央行宣布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同业存单是商业银行进行主动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如果期限拉长,就会异化成为银行加杠杆的渠道,引发资金空转。央行此举有利于同业存单回归本源,发挥调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的作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业内专家还告诉记者,由于同业存单充当了部分中小银行获得负债来源的主要渠道,当这一渠道收紧后,中小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将面临巨大考验。未来,银行负债来源将更加需要依靠存款、发行金融债等途径,对同业负债的依赖度将降低。

使同业存单回归本源

同业存单是一种典型的货币市场工具,具有透明度高、流动性强、市场化程度高等特点,满足了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的需要。但是,由于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能力较弱,同业存单逐步演变为中小银行主动增加负债的渠道。

数据显示,同业存单自2013年末推出后,发行量从2013年的310亿元一路飙升至2016年的超13万亿元。2017年1至7月份,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量已经超过11万亿元。

随着同业存单发行量的急剧扩张,其背后的风险引发了监管层关注。央行在8月11日公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根据2014年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127号文”),金融机构办理同业业务,应当合理审慎确定融资期限。其中,同业借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业务到期后不得展期。

“同业存单以前是作为应付债券,现在如果纳入同业负债管理的话,就应该按照"127号文"关于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来执行,做到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温彬表示。

温彬同时强调,同业存单实际上是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其本质功能是调节金融机构间的流动性。如果把期限拉长至1年、2年、甚至3年,同业存单的作用就可能异化为金融机构增加负债的重要渠道。一些金融机构可能会出现通过同业存单加杠杆、进行资产扩张的行为,这会导致金融同业业务快速扩张,以至于引起资金空转等问题。所以,使同业存单回归本源,强调其作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工具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

中小银行受冲击较大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在整个同业存单中的占比相对较低,所以,停止发行此类存单对同业存单市场的影响较小。

“在8.4万亿元同业存单存量中,超过1年期限的同业存单占比仅为1.67%,新规对于市场的整体影响或将有限。”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601166,股吧)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告诉记者。

他表示,根据154家银行上半年最新数据计算,各类商业银行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之后,均未在总负债占比中超过三分之一的红线。如果分单家银行来看,共有9家银行触碰了红线。但考虑到实际考核时点在2018年第一季度末,届时,当下发行的3个月以及6个月期同业存单都将陆续到期,整体考核压力并不大。

“建行可以稳步执行该规定,这是因为建行的同业存单发行量很小,流动性管理对其依赖也较小,新规对建行负债业务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建行副行长庞秀生在该行2017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表示。

但值得关注的是,相对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等小型银行资产端压力更大,对同业存单的依赖度更高。“从目前来说,在央行对同业存单的强监管下,真正受影响的将是那些缺少资金的小型银行。”资深金融分析师肖磊表示。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称,同业存单此前充当了大行向中小银行“输血”的通道,甚至是中小银行获得负债来源的主要渠道。当这一通道被收紧后,最“难受”的将是中小银行,负债来源受限将会相应地影响到资产端的扩张速度,中小银行营业压力或将陡增。

银行应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

“最近,央行进一步完善了MPA考核,一方面从资产端把表外非标资产纳入广义信贷范畴,对于约束中小金融机构表外资产的扩张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现在又开始把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按照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三分之一的要求,这也是从负债端使金融机构去杠杆,以保持负债的合理增长。”温彬表示。

他认为,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措施,可使金融机构目前实施的金融去杠杆效果进一步巩固。同时,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按照MPA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加强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确保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平稳增长,并有助于防范流动性风险。

此外,由于MPA监管趋严以及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渠道“堵塞”,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或将出现变化。未来,银行负债的来源将更多地依靠存款、发行金融债等途径,而减少对同业负债的依赖度。

“以吸收存款渠道为例,从同业负债转向一般性负债的过程中,需要时间来积累客户。因此,短期内,一般性存款的增加可能难以快速弥补主动负债所产生的缺口。由此,发行金融债可能是选择之一。如果发债成本不合算,部分银行也可能会被动进行"缩表"。”鲁政委分析称。

鲁政委同时表示,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口径考核的规定,前期将集中针对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机构,未来会陆续扩大覆盖范围。这意味着,未来加大吸收一般性负债将成为银行的共同策略,一般负债竞争的加剧将抬高存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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