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市值扩逾90倍挂牌数量增超30倍!新三板走向何方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钟志敏 2017-09-03 21:24: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五年市值扩逾90倍挂牌数量增超30倍!新三板走向何方)

9月3日,由中国证券报和新三板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新三板发展战略高层论坛暨《中国新三板创新与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多位大佬发表了主题演讲。他们是怎么看新三板的?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张梅

新三板进入“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新阶段

张梅在论坛上表示,五年来,新三板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17年8月末,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为11551家,总市值超过5万亿元,分别是市场初建期的32倍、92倍。2012年底,新三板挂牌公司仅涉及12个行业门类和4个高新园区,而目前覆盖到了全部的行业门类和境内所有省域,其中,中小微企业的占比达94%,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65%,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占比合计72%,战略新兴产业占比25%。

在服务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张梅表示,近五年来,共有5029家挂牌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实现股权融资3503.02亿元。批处于研发阶段尚未盈利的企业也顺利完成融资。此外,5571家公司依托新三板,通过专项金融产品等方式获得了合计4871亿元的银行贷款。

张梅介绍,新三板促进了企业降杠杆及转型升级,培育功能开始显现。新三板非金融业挂牌公司资产负债率连续三年整体下降,2016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0.98%,同比下降了3.03个百分点。挂牌企业依托新三板完成并购重组,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其中七成以上属于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2013年以来披露并购重组的事项合计有800次,涉及交易金额1225.07亿元,已经有832家公司挂牌后实现了规模升级,其中66家微型企业成长为中、小企业,632家小型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134家中型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

张梅表示,新三板以创新驱动为动力,重视研发与人才激励,助力创新创业。2016年挂牌公司研发投入合计622.30亿元,同比增长10.78%。实现股权激励方案的有735家,有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超过1500家。从融资来看,战略新兴产业融资占比为27.55%,“中国智造2025”重点突破领域所属行业公司融资占比25.81%。此外,新三板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支持,目前创新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持股挂牌公司数量占比超过60%,据清科统计,2016年VC、PE退出案例中通过新三板退出占到了61.5%和71.4%。

张梅介绍,截至2017年8月末,民族地区股挂牌公司共322家,融资额达105.01亿元;贫困地区公司共248家,融资额达115.88亿元。

张梅表示,整体来看,新三板目前已经形成形成5方面的制度特色:独立市场清晰明确;市场化审查公开透明;投资者准入坚持高标准;市场服务差异化探索;市场监管严格自律。

对于今后新三板的发展方向,张梅表示,

新三板改革来路明确、去路鲜明,就是要服务好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全国股转公司将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健全基础制度、提升核心功能为目标,以市场分层分抓手综合施策,为众多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制度和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和风险控制能力,做到既有效监管、守住底线,又因势利导、积极作为,积极发挥新三板市场“苗圃”和“土壤”的功能。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刘平安

新三板存在市场微观基础质量薄弱等三大问题

刘平安认为,目前新三板市场表现主要集中几个方面:

一是股票的发行增长放缓。二是股票的交易正常增长。三是股票交易不活跃。四是市场信心有待恢复。

刘平安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由三个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制度供给的全要素不匹配。供过于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要调整;没有市场化的退市制度。二是差异化制度供给不足,没有推出大宗交易平台。三是市场微观基础质量薄弱,挂牌公司的微观基础质量有待提高,投资者结构单一。

对于新三板未来的发展, 刘平安认为,新三板未来制度安排或这要围绕五大层次展开。

创新证券发行制度

在市场再分层的基础上,实行完全市场化的证券发行制度。

调整市场准入制度

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调整企业挂牌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进入新三板;调整投资人适当性管理制度,平衡市场供需结构;调整交易所市场主办券商的特许经营制度,向交易所市场以外开放,重新发放主办券商牌照。

完善市场交易制度

包括推出大宗交易制度;完善做市商交易制度,尽快让非券商成为做市商;在市场分层基础上,推出竞价交易制度等。

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包括推出市场化、常态化的退市制度;择时推出“转板”制度;以市场分层为切入点,为差异化制度管理提供基础性制度安排等方面。

强化市场监管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包括加大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及时推出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新三板试行集体诉讼制度等方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