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史上首次“零过会”背后杀手锏 新股发行撞上“迟疑则否”时代枪口)
史上首次“零过会”背后杀手锏 新股发行撞上“迟疑则否”时代枪口
政策趋严,对于发行人而言,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用以规范企业运作;对于保荐人而言,意味着需要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辅导,花费更多的精力在申报材料及反馈意见上,以确保不留疑点
《投资者报》记者 刘露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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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1
投资者报
2017年11月29日,对资本市场来说无疑是意义深刻的一天:当日上会的3家企业,博拉网络、北京全时天地、重庆广电数字均被发审委挡在了IPO的大门外,“零过会”的首次出现正式宣告着证监会对新股发行“迟疑则否”时代的到来。
促成IPO发审趋严的原因是什么?又会对资本市场产生哪些影响?上市公司应该做出何种改变来适应新的发行政策?投资者又该如何从中觅得投资良机?带着这些问题,《投资者报》记者采访了相关的行业人士以及投行专家,对上述问题一一做了解读。
严格监管利好资本市场
在证监会举行的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发表的讲话着重强调两点,一、“对于不合规的企业,要勇于投否决票”,二、“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
对于证监会此次重拳出击的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投行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过会率降低应该与2016年新股发行提速结合在一起来看。一方面新股发行提速,使得更多的优质企业得以完成首发融资,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为二级市场增加了存量;另一方面近年间如欣泰电器、万福生科、绿大地、胜景山河等财务造假、欺诈上市事件层出不穷,也反映出现有的审核监管体制存在一定改进空间。”
10月中旬,市场传闻因乐视造假上市疑云,多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此时,证监会表态,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的首发审核原则。该投行人士认为,证监会此举对市场而言,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不过,据记者了解,在此趋严的监管形势之下,仍有企业认为,近期证监会针对新股发行的严厉审核是一波“监管浪潮”,如果能够延迟上会,则可以“避避风头”,降低被否风险。对此,上述保荐人表示,“目前通过率骤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会企业资质参差不齐、中介机构准备工作未做到位所导致的。在2018年,通过率会由于企业主动撤回材料或更新申报材料而将有所回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浪潮褪去。延迟上会不失为弥补前期工作不到位的一种措施,但不能指望监管会有松懈的时候。”
博拉网络或因三类股东被否
很明显,终身追责是IPO审核趋严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终身追责制下,发审委对IPO企业审核的严厉性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1月29日,博拉网络作为第一家摘牌清理三类股东后上会的新三板企业,正好撞上了“零过会”的“枪口”,成为今年第8家转战主板IPO被否的新三板公司。
在10月25日的发审会上,博拉网络就曾上会闯关,但是同另一家清理三类股东的新三板公司奥飞数据一起被暂缓表决。有市场人士认为,可能与三类股东监管政策即将出台有关。针对二次上会的博拉网络,发审委关注的焦点是股权代持问题,反复询问小股东是否存在代持。
南山投资创始合伙人周运南此前曾对媒体表示,“这虽然不能证明三类股东或者对其清理导致了公司过会失败,但也表明证监会对三类股东问题还是比较重视和谨慎的,三类股东问题的破解还得等相关指导意见的明确,否则发审委在此问题上依然是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半步,市场也期待着三类股东政策的明朗化。”
从博拉网络被否可以看出,如今财务指标已经不再是过会的唯一保障,企业内部控制、治理结构等因素正在成为首发审核的重点。一名不愿具名的保荐人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企业需要全方位无死角地进行规范运作,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聘请高度专业的中介机构,按照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在准备IPO前,必须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可信,不留疑点。”
券商机构承销收入普遍下降
政策趋严,对于发行人而言,意味着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成本,用以规范企业运作;对于保荐人而言,意味着需要进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辅导,花费更多的精力在申报材料及反馈意见上,以确保不留疑点。而对券商机构而言,意味着承销收入将会直接减少。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7上半年,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29家证券公司实现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169.23亿元;2016年上半年这一数据为241.16亿元,今年上半年这一数据同比下滑幅度接近30%。
与券商一样“受伤”的还有会计师事务所和律所。通过被否的22家企业可以看到,在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天健被否的项目数达到5家,立信紧随其后,有4家承接的项目被否,信永中和、安永华明各有两个项目败北;在律师事务所方面,北京海润、上海国浩分别有3个项目被否,上海锦天城、北京国枫等各有两个项目失利。
无疑在重拳监管之下,是否好企业会遭到“错杀”?投行专家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何为‘好企业’?需要我们重新思考一下。不是能赚钱的企业就是好企业,可以上市的好企业应该不仅仅有好的业绩,也要有好的治理、管理水平。就目前而言,不能说没有好企业被错杀,如果被错杀,那么主要责任也应该由券商来承担。券商可能在申报材料、反馈意见等方面未能及时让发审委委员消除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