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落地 代购灰色时代终结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潘展虹 2019-01-08 04: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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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子商务法》落地 代购灰色时代终结)

[摘要] 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为5.69亿人,较2017年上半年中国网购用户的5.16亿人,同比增长10.2%。

踏入2019年,对于张玮来说,无异于一场大震荡。此前10年,她一直在电商平台以“人肉代购”方式,将商品从香港带到深圳发货。

如今,“张玮们”被《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纳入监管范围。这部前后历时五年,历经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通过的《电商法》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味着电商行业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按规定,电商平台上的代购,朋友圈里的微商,直播平台卖东西的博主均被视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办理采购目的地和中国的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应税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目前,重庆、浙江、湖南、广东、河北等全国多个省市都已发出当地首张个体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那些长期游走在税收灰色地带的朋友圈代购们,也将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思考如何开展未来的工作。

“没有身份”风险大

《电商法》的一大亮点是,网上卖家需登记备案,并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否则将处以罚款。

消息一出,代购圈就出现一致的声音,“生意不好做了”。

“办营业执照就要纳税,自然会提高代购成本,随之转嫁至消费者身上,生意就不好做了。但如果不办营业执照,会担心日后承担法律责任。”张玮表示。

事实上,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张玮的“人肉代购”就诸多不顺。

“海关抽查更频繁,常常都会‘被税’。”张玮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她每周去深圳三次,把从香港采购商品当作个人物品,带到深圳仓库发货至国内各地,商品多数是护肤品、服饰品等。由于一周频繁过关,她常常被海关抽检,同类商品数量太多,或被没收,或要求补税。最多的一次,她要交税5000多元。“代购商品通常已经收了客户的钱,自然不含税款,‘被税’也只能是自认倒霉。”

由于是“人肉代购”,张玮在电商平台上架的商品均会注明品牌,采购价格比官方定价低,备受粉丝追捧。这就成为平台、品牌、代理关注的对象,隔三岔五她就会收到品牌方的私信,指其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品牌知识产权,要求其下架商品,或投诉其侵权需缴纳保证金。她将此归结为“没有身份”。此前,个人卖家无须工商登记,一直处于监管外围。正因如此,平台判定责任时多数处于弱势,张玮屡屡吃亏,唯有缴纳保证金,或是下架商品。

张玮曾想过放弃代购,但电商市场巨大,她想分得一杯羹。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为5.69亿人,较2017年上半年中国网购用户的5.16亿人,同比增长10.2%。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如此交易额已占全球交易额40%以上。

一面是全球最大的电商市场,一面是市场运行充斥诸多不规范行为,压缩生存空间。“不规范行为来自卖方,也有买方。”长期从事代购的王可炜有多次被买方无理投诉售假的经验,即使有据证明申诉至平台,也不全是胜诉。尤其是在《电商法》通过审议后,还想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代购们,只会感受到“没有身份”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

有营业执照才有底气

《电商法》带着各方的争议声如期进入实施阶段。争议焦点包括如何界定零星小额交易,直播平台主播、海外代购如何登记经营场所,个人代购、微商办理登机后按何种标准纳税等,对于这些问题,《电商法》出台之后还没有具体细则规范。

“登记倒不是难事,担心的是如何交税。”张玮向时代周报记者说。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规定,个体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可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此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需要有经营性用房的经营场所,无疑是提高了电商的经营成本。

如今,网店的网址就成为张玮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但其收入、成本、利润等如何界定,如何纳入监管,应按何种标准纳税?“如果我在网店显示1元定金,顾客可自由拍下,通过微信网银等转账,网店平台没有真实交易记录,如何评定成本、利润来收税,网银转账如何界定是货款还是私人交易?”张玮道出了当下征税的实际困难。

过去,代购利润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这与以往执法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度不到位有关。《电商法》出台后,代购纳税有法律依据,但目前没有针对电子商务的征税规定,即是在网店销售和在小卖部销售,税收政策并无区别。即使线上线下经营并没税收差别,但经营机制不同,注定了征收难易程度的不同。

监管未落地,不同版本在网上流传,例如“敏感字眼交易双方封号”“朋友圈限流”“不能微信转账”等,各种画图、不同语言混杂文案等轮番在社交平台刷屏,更成为当日热搜话题。“依法纳税,无利可言;侥幸闯关,涉嫌逃税。”张玮陷入两难,只好选择暂停经营观望一段时间,待年后再作决定。

王可炜则选择了依法纳税。去年10月他着手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如今他以贸易商身份与品牌代理对接洽谈,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后,将境外商品运至广州仓库后再发货至各地。

“说到底,有营业执照是为了更有底气,也是为日后找到相对应的生存空间。”王可炜说。

相较于个人代购、跨境电商的零关税,一般贸易需按照进口关税率来纳税。去年7月,涉及1449个税目的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平均税率降至6.9%。“相较而言,一般贸易方式会增加经营成本,压缩利润空间。”他对时代周报记者说,不同于代购圈的“一片涨声”,他选择在年前低价清货回笼资金,以备年后有足够的资金维持经营。

地方陆续跟上监管

地方监管的脚步已陆续跟上。

自1月1日起,全国已有多地发出个体电商营业执照,包括重庆、浙江、湖南、广东、河北等。其中,广东东莞发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淘宝营业执照。该执照采用托管地址集群登记,即一个托管企业以其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多个个体户的经营场所登记,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托管服务,被托管的个体户无需独立经营场所即可办理开业登记。当日,个体户花了1个多小时就办理了首张淘宝营业执照。

电商登记成本降低,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电商领域的经济活力。长期从事韩国代购的罗敏华就与合作伙伴商量办理营业执照的事宜。此前,她不时要飞到韩国采购,大部分货品采取当地直接邮寄回国的方式,速度慢,同时也会担心包裹到达后被海关抽检补税的风险。与在韩国的小伙伴商量过后,她决定要做老板,将这门生意带上正轨。“以企业名义办理营业执照,虽然是要承担税费,但走上正轨后,再也不用担心被税风险。”

《电商法》是当前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案,以此加速行业规范化,对平台、商家、监督方提出规范要求,由此终结过去因信息不对称、规则不统一所造成的野蛮生长居民。但是,电商领域日新月异,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全新的商务模式,新法面临随时会过时的风险。

“寄望《电商法》能够督促电商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凯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商领域牵涉多个部门、多项法律,企业性质复杂多元,在多方角力、利益难以调和的情况下,使《电商法》无法实现真正细化。为此,新法大部分条款都是倡导性,不提供任何关于认定的条款。

“代购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比起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优势就比代购要大得多。”跨境电商有关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如是表述。其中的政策导向,不言而喻。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的张玮、王可炜、罗敏华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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