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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金字火腿二股东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未及时信批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中钰资产所持有金字火腿约为7043.30万股股份于2018年11月9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上述股份约占金字火腿总股本的7.20%。
中钰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告与披露义务,直至金字火腿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阅到上述事项,2019年1月5日才予以披露。
深交所指出,中钰资产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的规定,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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