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会 :险企按季度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4月8日,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送要求,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从2019年第一季度起,各公司应按照修订后的监管规则的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并按要求报送季度报告。
此外,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上报。
年度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二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为截至报告年度次年4月30日的制度健全情况与遵循有效情况;三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即根据《关于报送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8号)关于制度健全性与遵循有效性填报说明所制作的附件文件夹;四是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年度分析报告中的组织架构图和流程图。
由于能力评估表和支持性文件之间存在校验关系,公司应先报送能力评估表,再报送支持性文件。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资产负债管理贯穿保险经营的全过程。此次明确了报送要求,包括季度报告,对全面监控风险能起到一定作用。不过,资产负债管理及其监管的时效性要求并不如流动性管理。
王向楠补充道,金融供给侧改革中,优化金融结构是关键内容之一,而资产负债管理是很有保险业特色且保险监管者一直较为关注的领域。
据了解,原保监会于2017年启动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建设工作。王向楠称,此次明确报送要求的意义在于,对之前发布的是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了明确,落到了实处,既要全面监管又不能管的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