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 :险企按季度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来源:国际金融报 媒体 作者:唐烨 2019-04-10 07:11: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银保监会 :险企按季度报送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4月8日,为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报送要求,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明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报送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从2019年第一季度起,各公司应按照修订后的监管规则的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并按要求报送季度报告。

此外,各公司应当按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5号: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要求,编制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并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信息系统模块上报。

年度报告应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表和年度分析报告;二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表,为截至报告年度次年4月30日的制度健全情况与遵循有效情况;三是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的支持性文件,即根据《关于报送保险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78号)关于制度健全性与遵循有效性填报说明所制作的附件文件夹;四是资产负债管理年度报告签字盖章页,年度分析报告中的组织架构图和流程图。

由于能力评估表和支持性文件之间存在校验关系,公司应先报送能力评估表,再报送支持性文件。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资产负债管理贯穿保险经营的全过程。此次明确了报送要求,包括季度报告,对全面监控风险能起到一定作用。不过,资产负债管理及其监管的时效性要求并不如流动性管理。

王向楠补充道,金融供给侧改革中,优化金融结构是关键内容之一,而资产负债管理是很有保险业特色且保险监管者一直较为关注的领域。

据了解,原保监会于2017年启动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建设工作。王向楠称,此次明确报送要求的意义在于,对之前发布的是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了明确,落到了实处,既要全面监管又不能管的太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