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证监会、央行开会 九大重点指明债券市场法治建设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单位24日在京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相关案件座谈会”(下称“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齐聚座谈会,畅谈债券市场法治建设,为下一步债券市场法治建设指明方向。
易会满从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完善法制、制度供给,改善债市发展环境,有效化解债券违约风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会议提出了这些重点发展方向:
加强市场化的违约债权转让,化解存量风险;
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配合多项司法条例的修订;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改善债券市场发展环境 ;
畅通法治化渠道,加快处置债券风险;
着力解决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
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
畅通债券投资者司法救济渠道,降低投资者诉讼维权成本;
债券违约处置要注重公平原则;
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市场出清。
九大重点指明债券市场法治建设方向
重点1:加强市场化的违约债权转让 化解存量风险
易会满表示,债券市场的平稳运行事关金融稳定全局。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下,证监会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发改委的沟通,对违法行为统一执法,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的秩序,密切监测债券违约情况,尤其是关注股票质押风险的情况,不断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协调地方政府形成合力,支持市场机构综合运用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的方式,加强市场化的违约债权转让,化解存量风险。
重点2: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易会满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
重点3: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 配合多项司法条例的修订
易会满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上表示,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证监会高度重视依法治市依法监管,“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其中重要一条就是敬畏法治。在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证监会始终重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大力推进完善资本市场的法治制度体系,配合全国人大、最高院、司法部推进证券法、刑法的修订,推动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配合多项司法条例的修订。
重点4:畅通法治化渠道 加快处置债券风险
易会满表示,要畅通法治化渠道,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快处置债券风险。
重点5:着力解决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
易会满指出,当前债券违约有所增加,发行人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债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挑战。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事关金融稳定全局,证监会积极加强监管协同,对违法行为统一执法,支持市场综合运用破产重整等方式,化解存量风险的同时,着力解决债券发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
重点6: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
周强表示,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要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依法促进企业起死回生。要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对没有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要稳妥有序引导退出市场。
重点7: 畅通债券投资者司法救济渠道 降低投资者诉讼维权成本
周强表示,要畅通债券投资者司法救济渠道,降低投资者诉讼维权成本,依法提高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重点8:债券违约处置要注重公平原则
刘国强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上表示,债券违约处置要注重公平原则。一是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集体决策机制和单个持有人之间的关系,依法保障债权持有人的平等受偿权。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平等理性处理合同关系。三是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实践中一些企业通过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资产、违法担保等方式过度投债,导致债券持有人利益严重受损,市场影响非常恶劣。
重点9: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推动市场出清
刘国强表示,要构建多层次的违约纠纷化解机制,继续丰富市场化处置方式,健全组织配套制度,完善企业债券交易机制。他强调,当前我国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需要基本匹配,现阶段要优化融资结构,增加直接融资比重,需要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市场出清,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债券市场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作用。
刘国强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他透露,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将会很快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