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晓灵: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困难很大 不如一步到位延两年)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有很大困难,若再次延长有损公信力,不如一步到位延长两年。只要方向原则不变,时间长短不是本质问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向时代财经表示。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等发布了有关《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公告。公告称,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资管新规过渡期由原定2020年底延长至2021年底,且表态针对改革有困难的机构和项目可个案处理。
“对此问题课题发布会上在答记者问时已解释过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有很大困难,若再次延长有损公信力,不如一步到位延长两年。只要方向原则不变,时间长短不是本质问题。”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向时代财经表示。
此前,吴晓灵建议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7月7日,在“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报告发布会”上,吴晓灵表示,“到2019年底,净值型的产品是占43%,现在2020年又过半了,可能是到50%左右。还有半年的时间,压缩50%的产品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我们就提出来,能够延长两年。就是说从2019年底43%的净值产品量,还剩下57%,57%的老产品用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平均每一年20%的速度去消化,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
过渡期延长是大势所趋
“选择延迟一年,是既考虑到实际情况,又不想给金融机构一个太长的过渡期。”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日前向时代财经表示。
市场对于“过渡期延长”早有讨论。早在今年2月份,央行就曾表态将灵活调整资管新规过渡期相关规定。7月10日,在央行举行的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时任央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表示,因为今年疫情冲击,应该延期。
杨德龙认为,疫情对资管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从资管转型来看,作为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的重要工具,资管新规实施一年多来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疫情的出现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可能会让部分理财产品的资产端面临不确定性,无疑会加大过渡期内完成转型的难度。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完成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的资管行业蓬勃发展,其业务规模从2012年底的近20万亿元发展到2019年底的94.64万亿元。当前,中国资管行业存在直接融资间接化、投资业务融资化、私募产品公募化、市场主体行政化四大问题。
其中,不符合新规的存量理财成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公开数据显示,目前老产品存量大约13万亿左右,占总理财规模的比重五成左右。另外,现金管理类占新产品比重在50%以上,规模高达5-6万亿,其在资产配置和资产久期方面均不符合现金管理类产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这部分产品后续将面临很大的整改压力。
“新规延长一年,主要是为了减轻金融机构的压力,但如果再次延期的话,可能会给市场一个不确定的预期,也可能会让市场猜测,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当然,延期一年肯定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有些金融机构的产品不能到期清理。直接延长两年的话,时间上是一步到位了,但是,可能会让一些产品需要清理的金融机构松解,即使到了两年也无法正式实施。”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
监管总基调不变
多家券商分析师认为,资管新规延期并不代表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变化,只是在疫情冲击和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了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过渡期内逐步压降存量产品,尽量按照资管新规总体原则和要求进行整改的大方向是确定的。
过渡期内,为了确保完成存量业务整改顺利进行,央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配套督促机构完成转型。结合此次延期政策安排来看,主要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采取“过渡期适度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二是提出一系列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三是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监管部门对于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
“资管新规的出台对于大资管时代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对国内资管行业进行全面统一规范,资管行业即将步入统一监管时代。”杨德龙认为,资管新规的核心是打破刚兑、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清理理财乱象,降低分级杠杠,让资管业务回归主动管理本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对实体的支持力度。这有利于引导资金进入基金等正规理财产品,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短期来看,清理违规理财资金可能引起市场波动,但长期来看对股市健康发展非常有利。
“我们现在着力于统一规则,监管主体尚未统一,但是监管可以授权协同监管。例如目前银行、保险、信托所做的资产管理的业务属于证券业务,应该由证监会统一监管,但是现在的监管格局、路径依赖很难做到这一点。下一步需要做到统一出台监管规则,不同监管主体在统一规则框架下分头监管。”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举办的“资管新规两周年”专题研讨会上,吴晓灵就如何规范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四点意见:
一是建议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将未上市企业股权纳入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证券投资范围;二是统一银行公募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的规则,明确私募理财产品也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并对融资性产品进行规范;三是将投资顾问业务分为咨询型投资顾问、管理型投资顾问和发布证券投资研究报告型投资顾问;四是进一步推动资管业务的统一监管。
(文章来源:时代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