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鼓励持有人对基金进行长期投资)
近期,证券市场震荡幅度比较大,行情走势一度偏弱,不时出现的白马股“闪崩”更是对投资者的信心带来了冲击。有人发现,此间基金在运行中有较为明显的卖出操作,不但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是如此,被动跟踪型的指数型基金也是如此,其中还不乏一些发行时十分抢手的“爆款基金”。
众所周知,按有关规定,基金是有一定的持仓要求的,譬如股票型基金在进入常态化运行以后,股票仓位不能低于60%。而指数型基金则要求不低于95%。这也就意味着在理论上,基金应该是保持高仓位运行,不可能进行大幅度的减仓。相关的统计也表明,股票型基金大都长期保持75%的仓位,甚至更高。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人们却发现基金又有较大的减仓动作呢?这里的原因在于,基金用于投资的资金,并非其自有资金,而是从市场上募集来的,它只是代替基金持有人管理这些资产而已。在基金过了封闭期以后,基金持有人就有权力随时赎回。如果在某个时间,基金持有人根据其自己的判断,要求赎回基金,而如果此时基金仍然想要保持原来的持仓比例,那么就必须卖出部分股票,也就是被动减仓。特别是指数型基金,由于一般仓位很满,所以如果遇到较大规模的赎回,就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相当数量的股票来应对。因此,当人们看到有基金在大量卖出股票时,需要想到的,应该是有基金持有人在大量赎回基金。最近的一些数据也间接地证明了这一点:好多不久前发行时被热捧,只能比例配售的基金,如今的份额相较成立时要少几十亿甚至上百亿,无疑这些份额是被短线的基金持有人赎回了。
基金持有人要求赎回基金份额,这本来就是他的权力,应该予以尊重。但问题是,如果基金持有人在短时间内就赎回基金,对基金的运作是不利的,并且由此也会对大盘的平稳运行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就像鼓励投资者中长期投资股票一样,也应该鼓励基金持有人中长期持有基金。而要这样做,除了加大力度宣传中长期持有基金的积极意义,还应该采取一些其他相应的措施。
举个例子,现在基金普遍实行差异化的赎回收费制度,即持有时间越长,赎回费用就越低。这的确是鼓励基金持有人中长期持有基金的,但是由于现在很多基金是通过银行等代理发行的,而申购赎回费用是银行代理手续费的主要部分,从现实利益出发,银行的确有积极性引导客户频繁交易,特别是在有新基金发行时,通常会动员客户赎回老基金申购新基金,而这客观上是加大了基金份额的无序变动。
而要化解这个问题,应该从银行等机构的代理费用结算模式上动脑筋,譬如在尾随佣金的提取上作些调整,弱化银行等代理商过度依靠申购赎回费用获取收益的倾向。另外,以上所谈到的基金都是开放式基金,因为其份额是开放的,才会使得出现大量的申购赎回成为可能。其实,现在也可以考虑适当发行一些封闭式基金,或者是有较长封闭期,以及只有在一定时间段才打开封闭的半开放式基金,这些基金的份额相对固定,就能够避免基金持有人短线赎回对操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而只要封闭式基金能够在证券市场上正常交易,其流动性也就有基本保证,那么基金持有人也就无需担心在急需使用资金时出现套现问题。总之,鼓励基金持有人长期投资基金,既要进行长期投资理念的培育,同时也应该有些相应的政策,而这样做的目的,还是为了给基金一个相对宽松的运行条件,也给市场一个较为平稳的运行环境,避免因为制度设计不周全,导致基金份额的不稳定,引发不必要的波动。
如今,中国证券市场正出现投资指数化、机构化的趋势,这是一个好现象,而要推进这个趋势,鼓励对基金的长期投资是必要的,在这方面,应该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