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晓灵: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牌照管制,解除金融压抑,全力推动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迈向现代化)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出台,拉开了资产管理行业转型发展的序幕。此后,银行理财、证券期货资管、保险资管等配套细则相继落地,基本形成了我国百万亿级资产管理市场的监管制度和规则体系。在资管新规和配套细则的指导下,同类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标准逐渐得到统一,刚性兑付被有序打破,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即资金的融通,是连接投资和融资的工具,其核心是金融资产的形成、定价与风险处置。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是金融机构,在我国,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都是典型的金融机构。根据投资方和融资方是否发生直接关系,金融业务可分为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和发放贷款,属于典型的间接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是典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直接金融业务。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直接金融业务可分为为投资者服务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融资者服务的投资银行业务等。间接金融业务的监管以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管理为核心,重点在于监管金融机构的资本能否抵御可能面临的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利益;直接金融业务的监管以信息披露、防欺诈为核心,重点在于监管金融机构是否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受托人义务,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资产管理业务最早发源于西方,以美国、英国、日本、中国香港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经过不断探索,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行业生态。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的序幕。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自此开启了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资产管理市场发展进程。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了合法参与资产管理市场的地位,从而最终形成了目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机构共同参与的资产管理市场格局。这些机构共同推动了中国“大资管”市场的壮大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由2012年底的19.99万亿元迅速发展到2017年的111.58万亿元(未扣除重复计算),超过当年GDP的总额。2017年也是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年份,随后有序减小,2019年底时,其规模为94.64万亿元。
中国资产管理市场之所以能够迅猛发展,一是实体经济强劲融资需求的拉动,二是金融机构自身谋求发展、修复资产负债表和获取利润的推动。资产管理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融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由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和监管分割等问题,出现了直接融资间接化、投资业务融资化、私募产品公募化、市场主体行政化等现象,这些现象造成了金融机构运作的不规范和扭曲,从而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这些隐患大部分聚集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体系内,如果听之任之,就会发酵成系统性风险,并随时可能从内部爆发或由外部事件引发,其后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及时、主动、稳妥地规范业务,主动排雷,防控风险,这既是中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要求,也是资管新规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准确把握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和国际大势,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维度出发,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创新,加快推进建设开放型经济强国,由此我国对外开放逐渐迈上了新台阶。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发布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11条措施,内容包括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或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等。这些措施释放了一个有自信、有进取心的传统金融大国向现代化金融强国迈进的强烈信号。主动开放的良好意愿需要有配套的政策基础和市场环境来承载,由于我国资产管理市场尚处于转型与规范发展的探索阶段,境外机构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面临着来自政策和市场环境两方面的挑战。在政策层面,境外机构对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等方面存有一定顾虑,并且在监管标准、配套细则、资本金要求、风险资本与风险准备金概念、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边界等方面存在一些疑惑;在环境方面,境外机构面临着境内外市场生态差异较大、同业竞争以及理财公司定位不明确等市场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厘清中外资产管理业务的内涵与理念,借鉴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成熟的监管规则,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和优化,是当前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思考和探索的话题。
在此背景下,由我牵头,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的研究课题正式启动。课题组专家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金融机构等,通过对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六个行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对照美国、英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产管理市场发展与监管政策变化轨迹,梳理出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监管体系的相关建议。
我们认为,在资产管理业务中,资金从投资者出发,通过资产管理机构,投向底层的各类标的,从而形成了资本要素。资产管理业务在满足社会大众对财富管理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时,也满足了实体经济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进而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球化时代,由于国家间经济和金融交往日益密切,所以人民币资本项目下扩大开放是大势所趋,资本最终会选择制度高地,风险则会留在制度洼地,大国竞争的决胜点就是制度。全球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趋势对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回归本源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借鉴和指引。深化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应当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我们应当优化影子银行治理方案,坚持新老划断,实现平稳过渡;同时要深化监管“放管服”改革,切实防范风险,释放市场活力;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补齐各项短板,全力推动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迈向现代化,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本书成稿时,我国已从新冠肺炎疫情的阴影下走出来,但全球仍处于疫情快速蔓延和二次暴发的高峰期。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出现了多年罕见的暴跌和波动,美国等国家的股市数次出现熔断。美联储在将利率快速降低到零附近的同时释放大量流动性,而美元指数却一度创出新高。这一方面说明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投资者对“世界货币”仍有较强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建设金融强国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审视、认真总结、认真对照、认真改进,在改革开放中建设金融强国。
资管新规出台已逾两年,过渡期也顺应延长,新的《证券法》已经修订并生效。新修订的《证券法》将资产管理产品纳入证券范围,授权国务院按《证券法》的原则制定其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此举为在证券的基础上规范资产管理市场和统一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我们应当顺应经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大趋势,以对外开放为契机,抓住新《证券法》实施的历史机遇,坚持资管新规的核心精神,充分利用过渡期的剩余时间,补齐制度短板,夯实制度基础,转变监管理念,划清市场与监管的边界,正确处理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关系,规范牌照管制,解除金融压抑,疏通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规范程度,全力推动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迈向现代化,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成为现代化全球金融强国做出贡献!(摘自《资管大时代》中信出版(300788,股吧)集团2020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