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快递新规打击垄断行为,专家称有助避免恶性价格战或串谋涨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作者:黄婉仪 2020-12-16 08: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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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发布快递新规打击垄断行为,专家称有助避免恶性价格战或串谋涨价)

“快递行业是比较典型的同质化服务行业,市场集中度不够高,容易出现恶性价格竞争或价格串谋的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广东省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接受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等活动。

其中,《管理办法》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提到:“快递行业组织不得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实施垄断行为。”

就在同一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丰巢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作出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快递行业反垄断监管趋严传导至资本市场,15日A股快递概念板块收跌,顺丰控股跌1.78%,申通快递跌3.19%,圆通速递跌2.06%,韵达股份跌0.47%。

打击快递行业协同涨价

近年来,在电商经济高速发展的带动下,快递行业也迅速规模扩张。根据国家邮政局12月12日公布的邮政行业运行情况,2020年1-11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741亿件,同比增长30.5%;其中,广东省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97.99亿件,同比增长31.2%,该指标位居全国第一。

快递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正当竞争现象,损害行业、相关交易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针对这些现象,12月14日广东出台《广东省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此外,其他省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促进快递行业公平竞争,打击违法垄断行为。2019年年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提到:“快递业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具有竞争关系的快递业经营企业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企业滥用支配地位,排除、限制价格竞争。”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垄断行为主要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价格等垄断协议。

对于快递行业而言,协同涨价违法达成垄断协议、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是常见的反竞争行为。

今年5月上旬,申通、圆通、百世等多家快递公司同时段宣布涨价引起热议。在宣布快递费涨价的相关公告中,这几家快递公司都不约而同地提到是“全国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导致的涨价。

“快递行业是比较典型的同质化服务行业,市场集中度不够高,容易出现恶性价格竞争或价格串谋的情况。”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强化对快递行业的反垄断执法有助于企业放弃签定协同涨价的违法垄断协议,引导行业开展差异化的良性竞争。”

价格战导致快递单价下降

事实上,快递行业一方面存在协同涨价的违法现象,而另一面却是同质化竞争导致的价格战。多家研究机构分析称,快递行业的单价呈现下降趋势。

天风证券指出,当前快递行业需求旺盛,但价格竞争依然激烈;行业价格环比小幅回调,2020年10月,行业综合单价达到9.85元/票,同比去年跌1.58元/票,环比上月跌0.34元/票。

根据对头部快递公司今年9月份经营数据的分析,国信证券指出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价呈下降趋势。9月份,顺丰单价同比下降15%,韵达单价同比下降21%,圆通速递同比下降20%,申通快递单价同比下降23%。

此外,快递行业还面临着新入局者搅动现有市场格局的挑战。今年以来,快递新手极兔快递、众邮快递和丰网迅速进入并布局行业。

华创证券指出,快递行业新进入者仍或在局部市场呈现扰动;极兔是其中的典型,预计极兔在短期内仍或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战略性投入。

极兔快递是2015年成立于印尼的快递企业,今年3月正式进入中国,目前正以超低价的竞争策略扩张中国市场,在业务上与拼多多合作较深。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消息称,极兔速递曾遭到几家头部快递公司的封杀,有企业内部向员工下达了《关于全网禁止代理极兔速递业务的通知》。

刘旭向记者表示,快递行业要想走出价格恶性竞争或者价格垄断这种循环现象,可能比较直接的方法是提高市场集中度,在不损害市场有效竞争的前提下鼓励合并重组,提高效率,降本增效。

华创证券预计,快递行业会延续份额优先的策略,2021年上半年行业或延续价格竞争。

(作者:黄婉仪 编辑:曹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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