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岭银行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曝光:插手入职招聘受贿20万)
2020年12月23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灯塔市人民法院判决,揭开了铁岭市铁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受贿案的一角。
郝某是铁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因涉违法违纪,早在2018年1月,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已对郝某提起公诉。目前,郝某违纪案的具体细节还未公布,但在灯塔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中,透露了某商人向郝某的行贿过程。
经审理查明,郑某为一家水务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年起,郑某从铁岭银行陆续贷款。为了感谢铁岭银行在贷款过程中的支持,郑某在郝某办公室给其好处费30万元。
2010年铁岭银行进行招聘,郑某为给其司机女儿李某找工作,找到时任铁岭银行董事长的郝某帮忙,后郝某促成此事。为感谢郝某给予的帮助,郑某用自己的钱,给予郝某好处费20万元。
据铁岭银行证实,李某于2010年8月由董事长安排与铁岭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在支行从事前台柜员工作,2013年10月辞职。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灯塔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他人办理工作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侵犯了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构成行贿罪。鉴于郑某犯罪情节轻微,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