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券商获批银行间债市独立主承销资格 4.9万亿短融市场竞争格局将被打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满乐 2020-12-24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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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家券商获批银行间债市独立主承销资格 4.9万亿短融市场竞争格局将被打破)

在业内看来,此次5家券商在银行间市场获得独立承销债券资格,是债市近年来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的表现。

5家券商获批在银行间市场独立承销债券。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向券商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国信证券5家券商,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调查评估后,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对此,上述五家券商中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了文件内容。该负责人表示,“过去券商有的是主承销商资质,现在这个是独立主承的资格。未来拥有独立主承资格的券商可在银行间市场独立承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项目,无需和银行合作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另外,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这也是继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之后,债市互联互通的进一步明确举措。

券商“杀入”银行间债券独立主承

“这个资格威力还是很大的。以前我们做银行间产品,需要带一家银行,现在直接自己就可以做了。倒不是说银行有多难找,而是他们啥也不干就最少能拿30%的承销费。”一位中字头券商债券承销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据Wind数据统计,2020年年初至今,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合计发行规模为4.92万亿元,其中由证券公司主承销的规模为1012.49亿元,仅占到总规模的2.1%。仅有中信建投、华泰证券与中信证券主承销规模破百亿,分别达到274.45亿元、134.75亿元、121.73亿元。中期票据上,券商表现稍好,合计主承销了3017.82亿元,占总规模2.32万亿的13%。

“银行间市场的产品还是由银行主导,银行自己承销的债券自己最少要配资金买7成,既赚中间业务收入,又赚息差,优势得天独厚,券商只能赚承销的费用。放开券商独立主承销资格短期内会对市场产生一些震动,但整体的格局很难改变。”上述券商债券承销人士表示。

公开信息显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债券发行规模最大、债券交易最活跃的市场,由交易商协会负责经营和管理。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债券产品之一。从交易商协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来看,目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共68家,其中12家为证券公司。

早在2005年,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2家券商经银行间市场成员评议推荐、人民银行认可后,获得了主承销商资质。至2012年11月,交易商协会启动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主承销商队伍向券商进一步开放,当年有10家券商获批,分别是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和国信证券。

就在11月27日,交易商协会刚刚启动了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机构资质及业务评价、市场评价、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评价三类指标。

“在首批5家券商在银行间市场获得独立承销债券资格之后,预计资格还会进一步放开,就像现在的主承销资格一样,形成系统的准入条件。”有国内中小型券商固收分析师表示。

债市互联互通持续推进

而在业内看来,此次5家券商在银行间市场获得独立承销债券资格,也是债市近年来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的表现。

2018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率先从执法层面推进债市互联互通。

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又联合发布通知,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允许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现券的净价交易。之后11月,四部委又联合发布《信用评级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搭建债市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的制度框架。

到今年1月,沪深交易所扩大了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正式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当前两大债市处于制度分割状态,企业债务融资在产品设计、定价模式及投资者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间接增加了企业债务融资的综合成本。两大债市实现互联互通,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债市电子交易平台可联合为投资者提供债券交易等服务,交易所债市投资范围扩大,有助于金融机构投资者在统一市场中形成良性竞争,间接推动金融系统向实体企业让利。

评级公司东方金诚则指出,互联互通涉及很多方面,真正实现全方位互联互通尚需时日。一方面,债市互通需要顶层机制与架构的设计,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尚未实现上位法的统一。另一方面,上市与交易、信息披露、托管与结算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需要一个建设的过程,以逐渐形成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趋同,增强可理解性与市场便利性。

“此次券商在银行间市场独立主承销商资格的打通,也是债市间互联互通的关键一步。”上述固收分析师表示,随着市场互联互通和主承销商准入资格的放开,债券市场参与各方将进入对方市场,加剧市场竞争,行业集中度也或将进一步提高。“这种竞争也有望拉低发行人融资成本,助力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

(作者:满乐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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