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互联网金融 - 热点关注 - 正文

鹏元征信被罚没近2000万元: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任命高管未及时备案

来源:柒闻网 作者:苑桢 2020-12-31 20:11: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鹏元征信被罚没近2000万元: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任命高管未及时备案)

日前,央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征信”)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企业征信机构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备案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没收违法所得1917.549929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0年12月22日。
 
 
企查查显示,2005年4月8日,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于深圳成立,注册资本2.0115亿元,其是一家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个人、企业征信、企业评级、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的征信机构。
 
股东方面,鹏元征信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菁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9953%,法人兼董事长谷国良持股14.4139%,上海汇熹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位列第三大股东。
 
官网信息显示, 2014年5月,鹏元征信获得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2015年1月,获央行批准开始准备开展个人征信业务;2018年10月,获全国首批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综合信用服务业务。
 
鹏元征信提供个人及企业信用服务,征信产品涉及身份认证、个人反欺诈分析、贷中风险检测、用户画像、企业推送,此外还提供信用修复业务。旗下产品包括“公众监督APP”、移动互联网征信平台“天下信用APP”。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