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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央行: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和定活两便存款

来源:柒闻网 作者:南木 2021-01-15 1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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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保监会、央行: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和定活两便存款)

1月15日,据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银保监会办公厅与央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严格执行存款计结息规则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
 
另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自营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存款业务,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积极满足公众存款需求。(自营网络平台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而在《通知》印发前,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相关商业银行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稳妥有序处理存量业务。
 
此外,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应当符合产品开发业务流程要求,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全面评估业务风险,持续识别、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同时《通知》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强化互联网渠道存款销售管理,在相关页面醒目位置向公众充分披露产品相关信息、揭示产品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商业银行不得利用存款保险制度内容进行不当营销宣传。
 
《通知》还指出,商业银行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按照行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标准规范,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传输信息、签署协议、记录交易等各个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存款人信息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负债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商业银行应当在个人存款项目下单独设置互联网渠道存款统计科目,加强监测分析。
 
且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要坚守发展定位,确保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存款业务,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规定条件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对其跨区域存款规模限额等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同时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存款业务制定整改计划,并确保有序稳妥落实。
 
在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看来,首先银保监央行已经明确,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不得通过非自营平台开展。其中包括营销宣传和产品展示等。这表示,互联网平台为银行“拉存款”、“引流”被叫停。银行可通过自营的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让互联网存款业务回归到银行主体本身。这一举措,从金融消费者保护上来讲有重大意义,让互联网存款主体变得清晰。同时,互联网存款销售、宣传渠道得以规范,互联网公司不再为银行进行引流,也防范了一定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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