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关于莆田市炳坤家居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来源:金融界 2021-01-19 08:20: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关于莆田市炳坤家居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莆田市炳坤家居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1,049.00万元,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19,640.08万元,利息11,408.92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1年1月15日),分布在福建省莆田市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公式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68036 电子邮件:wujunhui@coamc.com.cn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钱隆广场31层 邮编:350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91-87668337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电话:0591-8780089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电话:0591-83277374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01月1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莆田市炳坤家居有限公司等2户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31,049.00万元,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19,640.08万元,利息11,408.92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1年1月15日),分布在福建省莆田市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公式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68036

  电子邮件:wujunhui@coamc.com.cn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钱隆广场31层

  邮编:350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91-87668337 (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电话:0591-8780089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电话:0591-83277374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1年01月19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