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兵红箭投资者索赔案诉讼时效不足十个月)
中兵红箭(000519)昨日发布了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中兵红箭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和1月18 日,收到委托代理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转来的长沙中院送达的47份民事判决书,长沙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该47名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等共计93.57万元。
中兵红箭表示将根据本次长沙中院对上述47宗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3.57万元。上述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发生效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上述公告日,已有13宗诉讼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合计应赔付金额85.63万元,相关赔付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法院判决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并在2017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中兵红箭虚假陈述案届满日为2021年11月5日,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不足10个月。
中兵红箭索赔案要追溯到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中兵红箭子公司中南钻石虚增收入,导致中兵红箭2015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864.79万元,虚增利润1586.46万元;中南钻石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中兵红箭2014年、2015年分别虚增利润93.7万元、1144.43万元,2016年虚减利润555.99万元。因此,中兵红箭及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证监会警告并处以罚款。由此,引发众多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
截至2020年11月,长沙中院共开庭审理中兵红箭所涉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65宗,原告诉请索赔金额合计5468.74万元。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长沙中院关于上述465宗件案件的判决书。
中兵红箭在1月7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其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中表示,公司已按照此前长沙中院一审判决的122宗案件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92.43万元。
对此,刘鹏律师表示,虽然目前该部分案件二审还未收到判决消息,但根据以往类似索赔案件经验,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且中兵红箭按照一审判决全额计提负债金额,也表明公司或已做好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准备。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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