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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2020年度共开出57例处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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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易商协会2020年度共开出57例处分单)

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于1月21日公布2020年度自律处分情况显示,2020年内共进行自律处分57例,其中包括,诫勉谈话12例,通报批评5例,警告25例,严重警告11例,及公开谴责4例。

按照机构统计,主承销商(家次)占8例;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家次)占12例;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家次)为4例;人次方面累计共处分35人。

其中,兴业银行已连续两年出现在榜单里。2020年5月15日,交易商协会称,兴业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部分债务融资工具选聘主承销商的投标过程中,中标承销费率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预估承销费收入远低于其业务开展平均成本。而在2021年1月15日,兴业银行为永煤控股提供中介服务上未能充分保证尽职调查质量等再受处分。

经记者测算,2019年间,交易商协会官网公开共处罚29例。而自2021年初始,截至1月21日,共有11家机构收到自律处分,皆与永煤事件相关。

1月15日,交易商协会官网表示,前期,针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能化)及相关机构涉嫌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迅速启动自律调查并向市场公告。目前,针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决定已形成,涉及2家发行人、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

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的顶格处理,对河南能化予以严重警告,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海通证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机构予以警告,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主承销商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11家机构中,有4家机构被暂停一定期限业务。

2020年11月10日,永煤集团因未能按期兑付“20永煤SCP003”(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应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涉及本息金额共10.32亿元,引发市场波动。11月24日,永煤集团兑付“20永煤SCP003” 50%本金至主承销商监管账户。

(作者:胡天姣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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