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关于四平恒远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四平恒远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9户资产组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68953.82万元,包含债权9户,涉及本金54193.69万元,利息14760.13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0日),分布在4省的6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公式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联系人:包女士、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9503、88409517 电子邮件:yanjingjun@coamc.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 邮编:13002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431-88409509(吉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2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四平恒远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9户资产组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68953.82万元,包含债权9户,涉及本金54193.69万元,利息14760.13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0日),分布在4省的6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公式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联系人:包女士、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409503、88409517
电子邮件:yanjingjun@coamc.com.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
邮编:13002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431-88409509(吉林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