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试验区看 县域绿色金融发展要点)
浙江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县域绿色金融的发展要点,包括区域内自上而下各部门协同配合,注重普惠金融对绿色金融的推进作用,加强地方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等。这对其他地区构建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政策体系等,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自去年9月,我国明确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30·60”目标后,环境和气候变化因素以及相关的绿色发展,正越来越多地成为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硬约束。这一点在我国县域地区也不例外。但相较而言,记者近几年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县域地区绿色发展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理念层面,除了河道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等环境建设以及依据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的尝试之外,产业转型、个人低碳生活等方面的绿色发展实践较少,甚至有部分县域地区仍存在不加限制地承接一些污染企业或项目的现象。 要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并进一步转化为实践,绿色金融是很好的突破口,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资金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给方向。今年的央行工作会议除对未来一年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等提出展望之外,对绿色金融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强调绿色金融的重要性时,会议指出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会议还要求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逐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等。 而记者近期采访的浙江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则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县域绿色金融的发展要点,这对其他地区构建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政策体系等,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首先,区域内绿色金融发展需要自上而下各部门导向统一、协同配合。 据介绍,在获批绿金改创新试验区后,湖州市成立了由几十个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并将其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进行标准制定、机制构建的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从各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支持,以此形成了较强的地方统筹力量。事实上,尽管绿色金融以金融资源作为切入点,但由于各领域绿色认定专业性极强,相关认定标准制定离不开工信、发改、住建、环保、农业农村等各部门的支持。特别是每一领域绿色标准认定都有一定的国家标准或要求做支撑,如果不严谨,就可能形成政策套利,也会进而影响金融资源的精准投放。目前很多项目的绿色认定还涉及后评估,相应的金融服务模式也多处于探索过程中。例如绿色建筑贷款投放是在项目开始之前,但建设中各环节的绿色认定仍需要住建、环保部门监管职能的配合。金融资源需要有专业化标准引路,配置过程本身也需要财政等其他部门的补贴、奖惩机制进一步放大作用效果。对于地方政府,真正实现绿色发展也无法避免会牺牲部分短期效益,唯有本级行政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相互配合,政策体系才能发挥更强有力的作用。 其次,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要注重普惠金融的推进作用,将其作为发展县域绿色金融的基础。 从发展理念看,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具有内在一致性。绿色金融旨在通过引导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普惠金融的核心发展理念在于实现金融服务对象的机会公平,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两者目标是有机统一的,都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与协调。 从实践层面看,两者互为基础。一方面,普惠金融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改革基础。部分地区绿色金改前期效果较好,具体表现为绿色金融业务资产质量高于平均水平。据记者了解,部分存量绿色金融资产质量较高与服务对象的起点较高有关,其多数已完成绿色转型。绿色金融要促进“非绿”向“绿”的转变,需要有普惠金融支持企业发展为前提,之后才能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此外,较好的普惠金融发展基础也为金融引导个人绿色行为提供了抓手。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也能让金融服务的包容性更强。小微和“三农”主体在贷款中面临有效抵押物不足的难题,信用贷款额度也很难提升。绿色金融中对其生产经营或行为是否“绿色”的判断,给了金融机构另一种贷款审批和防控风险的角度,这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湖州市总体普惠金融发展时间较长、基础较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高,农户授信、用信面广,且不良率较低。在此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改革红利模糊机制有效性判断的问题,湖州金融体系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坚持尊重地方经济、经营主体自身的发展节奏,也遵循金融服务本质。例如,绿色信贷审批首先要符合贷款准入标准,之后再综合考量贷款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以此确定贷款额度提升和费率优惠等;而对于“非绿”的主体或项目,当地金融机构也会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给予足量金融支持,以实现当地产业稳步转型。 再次,绿色金融发展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成效。 单是绿色认定环节就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如若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达标,将极大程度影响金融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对绿色金融的参与度。湖州在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形成了阶段性成效。在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湖州优先开放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六大领域,做到了数据强化;仅湖州市本级,已有1840余项事项实现网办、掌办,51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与此同时,当地深入推进“掌上办公之城”建设,机关内部95%以上非涉密事项已经接入系统,上线事项100%实现网办;“村社通”等42个应用也已开发上架,移动办公更加便捷高效。在此基础上,为推进绿色金融改革,湖州市专门搭建了“绿信通”“绿贷通”等用于业务对接、信息共享的平台,金融监管层面也有绿色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等“保驾护航”,以提供尽可能便捷且风险可控的绿色金融服务。据了解,随着碳排放配额的确定以及绿色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入,与之相关的排污权交易和抵押融资、节能减排指标测算、环境信息披露等,也都需要政府、机构更强的数字治理和服务能力。浙江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县域绿色金融的发展要点,包括区域内自上而下各部门协同配合,注重普惠金融对绿色金融的推进作用,加强地方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等。这对其他地区构建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政策体系等,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自去年9月,我国明确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30·60”目标后,环境和气候变化因素以及相关的绿色发展,正越来越多地成为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硬约束。这一点在我国县域地区也不例外。但相较而言,记者近几年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县域地区绿色发展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理念层面,除了河道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等环境建设以及依据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开展的尝试之外,产业转型、个人低碳生活等方面的绿色发展实践较少,甚至有部分县域地区仍存在不加限制地承接一些污染企业或项目的现象。 要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并进一步转化为实践,绿色金融是很好的突破口,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资金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给方向。今年的央行工作会议除对未来一年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等提出展望之外,对绿色金融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强调绿色金融的重要性时,会议指出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会议还要求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增强金融体系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的能力,推动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为排碳合理定价;逐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等。 而记者近期采访的浙江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则从实践层面给出了县域绿色金融的发展要点,这对其他地区构建绿色金融工作机制、政策体系等,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首先,区域内绿色金融发展需要自上而下各部门导向统一、协同配合。 据介绍,在获批绿金改创新试验区后,湖州市成立了由几十个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并将其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进行标准制定、机制构建的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从各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支持,以此形成了较强的地方统筹力量。事实上,尽管绿色金融以金融资源作为切入点,但由于各领域绿色认定专业性极强,相关认定标准制定离不开工信、发改、住建、环保、农业农村等各部门的支持。特别是每一领域绿色标准认定都有一定的国家标准或要求做支撑,如果不严谨,就可能形成政策套利,也会进而影响金融资源的精准投放。目前很多项目的绿色认定还涉及后评估,相应的金融服务模式也多处于探索过程中。例如绿色建筑贷款投放是在项目开始之前,但建设中各环节的绿色认定仍需要住建、环保部门监管职能的配合。金融资源需要有专业化标准引路,配置过程本身也需要财政等其他部门的补贴、奖惩机制进一步放大作用效果。对于地方政府,真正实现绿色发展也无法避免会牺牲部分短期效益,唯有本级行政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相互配合,政策体系才能发挥更强有力的作用。 其次,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要注重普惠金融的推进作用,将其作为发展县域绿色金融的基础。 从发展理念看,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具有内在一致性。绿色金融旨在通过引导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普惠金融的核心发展理念在于实现金融服务对象的机会公平,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两者目标是有机统一的,都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与协调。 从实践层面看,两者互为基础。一方面,普惠金融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改革基础。部分地区绿色金改前期效果较好,具体表现为绿色金融业务资产质量高于平均水平。据记者了解,部分存量绿色金融资产质量较高与服务对象的起点较高有关,其多数已完成绿色转型。绿色金融要促进“非绿”向“绿”的转变,需要有普惠金融支持企业发展为前提,之后才能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此外,较好的普惠金融发展基础也为金融引导个人绿色行为提供了抓手。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也能让金融服务的包容性更强。小微和“三农”主体在贷款中面临有效抵押物不足的难题,信用贷款额度也很难提升。绿色金融中对其生产经营或行为是否“绿色”的判断,给了金融机构另一种贷款审批和防控风险的角度,这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湖州市总体普惠金融发展时间较长、基础较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高,农户授信、用信面广,且不良率较低。在此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改革红利模糊机制有效性判断的问题,湖州金融体系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坚持尊重地方经济、经营主体自身的发展节奏,也遵循金融服务本质。例如,绿色信贷审批首先要符合贷款准入标准,之后再综合考量贷款可能带来的经济和环境效益,以此确定贷款额度提升和费率优惠等;而对于“非绿”的主体或项目,当地金融机构也会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给予足量金融支持,以实现当地产业稳步转型。 再次,绿色金融发展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数字治理能力和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成效。 单是绿色认定环节就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如若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达标,将极大程度影响金融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对绿色金融的参与度。湖州在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形成了阶段性成效。在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湖州优先开放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六大领域,做到了数据强化;仅湖州市本级,已有1840余项事项实现网办、掌办,51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与此同时,当地深入推进“掌上办公之城”建设,机关内部95%以上非涉密事项已经接入系统,上线事项100%实现网办;“村社通”等42个应用也已开发上架,移动办公更加便捷高效。在此基础上,为推进绿色金融改革,湖州市专门搭建了“绿信通”“绿贷通”等用于业务对接、信息共享的平台,金融监管层面也有绿色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等“保驾护航”,以提供尽可能便捷且风险可控的绿色金融服务。据了解,随着碳排放配额的确定以及绿色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入,与之相关的排污权交易和抵押融资、节能减排指标测算、环境信息披露等,也都需要政府、机构更强的数字治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