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转让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受让方)于2020年12月18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列示的借款人、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权益已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转让方与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联系方式:刘先生 024-22959955-8687 受让方联系方式:刘女士024-22518972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8日 公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转让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受让方)于2020年12月18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将其对公告清单列示的借款人、担保人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权益已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转让方与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联系方式:刘先生 024-22959955-8687
受让方联系方式:刘女士024-22518972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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