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来源:金融界 2021-01-29 0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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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金、利息债权、以及该等资产项下的所有从权利及/或利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1月29日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娴电话:0773-3822083,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赵照电话:0771-5758616,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11-13层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暂计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接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务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4.本公告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 《资产包明细表》序号借款人名称贷款余额(元)未付利息(元)垫付费用(元)借款合同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五级分类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53,362,397.5518,189,994.1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11002201901523、001020201904008、001240201807302、001240201807322、001240201806622、001240201806763、00124016001131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240201700122-06、001240201700122-07、001240201700122-08、001240201700122-01、001240201700122-02次级2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102,000,000.0010,382,008.0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01240201501347、《保证合同》、《质押合同》001240201501347-02、001240201501347-03、001240201501347-04、001240201501347-06、次级3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5,443,500.0012,256,739.77-《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01330201702384、001330201604694、00133020140228、001330201900863《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330201702384-01、02、03;001330201604694-03、04、05、06、07、08;00133020140228-01、02、03、04;001330201900863-01、02、03;次级4广西荔浦桂邦家居有限公司4,600,000.001,224,495.96-《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0013302014013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33020140132-01、02、03可疑5广西阔农农资有限公司2,489,539.471,421,593.786,750.0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120140282《抵押合同》微抵字第00901120140282-1号、微抵字第00901120140282-2号损失6桂林市灌阳县桂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1,246,193.0536,032.4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0720140052号《抵押合同》、《个人担保承诺函》微抵字第00900720140052-1号、微抵字第00900720140052-2号损失7柳州市丰元贸易有限公司1,500,000.00507,961.9652,948.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13201700322《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009013201700322-01、009013201700322-02、009013201700322-03、009013201700322-04损失8广西维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773,587.5017,838.0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5201501070、微借字第00901120150032《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微抵字第009015201501070-01、微保字第009015201501070-02、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1、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2、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3损失9柳州市飘烨商贸有限公司900,000.00345,768.3714,942.00《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3201605271《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13201605271-01、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2、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3、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4损失10广西防城港市昌海木业有限公司36,000,000.004,549,570.02376,929.83《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069907201605777、069907201800862、069907201800842、06990720180082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小企业比例再担保保证合同》069907201602835-01、069907201602835-02、069907201602835-03、069907201605777-01、069907201605777-02、069907201605777-03损失11防城港市生杰贸易有限公司1,200,000.00163,360.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44201700623《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44201700623-01、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2、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3、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4次级12桂林井田生化有限公司1,100,000.00135,407.66-《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1070201704903《最高额抵押合同》001070201702685-05次级 序号借款人名称贷款余额(元)未付利息(元)垫付费用(元)借款合同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五级分类13钦州市银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399,986.41207,150.86-《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44201701044、《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3、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4、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5、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6、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7、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8、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9、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10、微抵字第009044201701044-01、微抵字第009044201701044-02次级14柳州市五顺汽车模具部件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63,333.3328,758.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1320160713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13201607132-01、009013201607132-02、009013201607132-03、009013201607132-04、009013201607132-05、009013201607132-06、009013201607132-07次级15广西南宁市武鸣利和木业有限公司600,000.0046,999.74-《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32201701403《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32201701403-01、009032201701403-02009032201701403-03009032201701403-04009032201701403-05次级16广西南宁新汇港服装有限公司2,160,000.00743,085.96-《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32201603118《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32201603118-01、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2、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3、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4可疑17广西三两木商贸有限公司1,400,000.00102,081.84-《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32201904469《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32201904469-01、009032201904469-02次级18梧州市原山六堡茶有限公司1,950,000.00572,179.0422,137.00《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0201604591、微借字第009010201604590《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10201604591-01、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2、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3、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4、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5、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6、微抵字第009010201604590-01、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2、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3、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4、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5、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6可疑19中江国际·银鹰468号中岩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034,861.11-《存单质押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委托管理合同》、《信托合同》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1)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2)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3)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4)号无无损失20天弘鹏程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23,475,726.50-《天弘鹏程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THZH2017[567]-[001]无无损失21上海锐懿—锐懿资产招商厦门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41,164,027.78-《锐懿资产—招商厦门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锐懿-中信-2015-135(DY)无无损失22国海卓越601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7,905,835.95-《国海卓越601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GHZQ-2016-ZY6018无无损失23申万宏源实践九十七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49,189,760.23-《申万宏源实践九十七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SWHY-2015-SJ97无无损失24新华信托华悦系列.嘉月74号.十一冶建设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计划-12,243,913.93-《信托贷款合同》、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2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1号《新华信托华悦系列.嘉月74号.十一冶建设集团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权利质押合同》、《账户监管协议》、《资金保管协议》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3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5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6号损失合计385,605,423.43199,145,636.54556,335.23

  根据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签署的《债权收购协议》,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金、利息债权、以及该等资产项下的所有从权利及/或利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1月29日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娴电话:0773-3822083,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赵照电话:0771-5758616,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11-13层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暂计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接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务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4.本公告债权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11月30日。

  《资产包明细表》序号借款人名称贷款余额(元)未付利息(元)垫付费用(元)借款合同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五级分类1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53,362,397.5518,189,994.1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11002201901523、001020201904008、001240201807302、001240201807322、001240201806622、001240201806763、00124016001131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240201700122-06、001240201700122-07、001240201700122-08、001240201700122-01、001240201700122-02次级2桂林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102,000,000.0010,382,008.0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01240201501347、《保证合同》、《质押合同》001240201501347-02、001240201501347-03、001240201501347-04、001240201501347-06、次级3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5,443,500.0012,256,739.77-《固定资产借款合同》001330201702384、001330201604694、00133020140228、001330201900863《保证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330201702384-01、02、03;001330201604694-03、04、05、06、07、08;00133020140228-01、02、03、04;001330201900863-01、02、03;次级4广西荔浦桂邦家居有限公司4,600,000.001,224,495.96-《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0013302014013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133020140132-01、02、03可疑5广西阔农农资有限公司2,489,539.471,421,593.786,750.0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120140282《抵押合同》微抵字第00901120140282-1号、微抵字第00901120140282-2号损失6桂林市灌阳县桂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1,246,193.0536,032.4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0720140052号《抵押合同》、《个人担保承诺函》微抵字第00900720140052-1号、微抵字第00900720140052-2号损失7柳州市丰元贸易有限公司1,500,000.00507,961.9652,948.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13201700322《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009013201700322-01、009013201700322-02、009013201700322-03、009013201700322-04损失8广西维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773,587.5017,838.00《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5201501070、微借字第00901120150032《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微抵字第009015201501070-01、微保字第009015201501070-02、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1、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2、微抵字第00901120150032-3损失9柳州市飘烨商贸有限公司900,000.00345,768.3714,942.00《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3201605271《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13201605271-01、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2、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3、微保字第009013201605271-04损失10广西防城港市昌海木业有限公司36,000,000.004,549,570.02376,929.83《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069907201605777、069907201800862、069907201800842、06990720180082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小企业比例再担保保证合同》069907201602835-01、069907201602835-02、069907201602835-03、069907201605777-01、069907201605777-02、069907201605777-03损失11防城港市生杰贸易有限公司1,200,000.00163,360.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44201700623《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44201700623-01、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2、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3、微保字第009044201700623-04次级12桂林井田生化有限公司1,100,000.00135,407.66-《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1070201704903《最高额抵押合同》001070201702685-05次级

  序号借款人名称贷款余额(元)未付利息(元)垫付费用(元)借款合同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合同名称担保合同编号五级分类13钦州市银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399,986.41207,150.86-《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44201701044、《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3、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4、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5、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6、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7、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8、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09、微保字第009044201701044-10、微抵字第009044201701044-01、微抵字第009044201701044-02次级14柳州市五顺汽车模具部件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263,333.3328,758.00《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13201607132《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13201607132-01、009013201607132-02、009013201607132-03、009013201607132-04、009013201607132-05、009013201607132-06、009013201607132-07次级15广西南宁市武鸣利和木业有限公司600,000.0046,999.74-《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32201701403《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32201701403-01、009032201701403-02009032201701403-03009032201701403-04009032201701403-05次级16广西南宁新汇港服装有限公司2,160,000.00743,085.96-《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32201603118《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32201603118-01、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2、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3、微保字第009032201603118-04可疑17广西三两木商贸有限公司1,400,000.00102,081.84-《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009032201904469《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009032201904469-01、009032201904469-02次级18梧州市原山六堡茶有限公司1,950,000.00572,179.0422,137.00《人民币流动资金额度借款合同》微借字第009010201604591、微借字第009010201604590《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微抵字第009010201604591-01、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2、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3、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4、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5、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1-06、微抵字第009010201604590-01、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2、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3、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4、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5、微保字第009010201604590-06可疑19中江国际·银鹰468号中岩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034,861.11-《存单质押合同》、《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委托管理合同》、《信托合同》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1)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2)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3)号、中江国际[2014信托077]第(4)号无无损失20天弘鹏程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23,475,726.50-《天弘鹏程致远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THZH2017[567]-[001]无无损失21上海锐懿—锐懿资产招商厦门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期)-41,164,027.78-《锐懿资产—招商厦门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锐懿-中信-2015-135(DY)无无损失22国海卓越601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7,905,835.95-《国海卓越601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GHZQ-2016-ZY6018无无损失23申万宏源实践九十七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49,189,760.23-《申万宏源实践九十七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SWHY-2015-SJ97无无损失24新华信托华悦系列.嘉月74号.十一冶建设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计划-12,243,913.93-《信托贷款合同》、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2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1号《新华信托华悦系列.嘉月74号.十一冶建设集团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权利质押合同》、《账户监管协议》、《资金保管协议》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3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5号、新华信托合同第Y3210006号损失合计385,605,423.43199,145,636.54556,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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