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信托估值体系 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张荣芳 随着资管行业迈入统一监管时代,信托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回归业务本源,构建良好信托文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稳健发展,净值化管理转型势在必行。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了净值化管理具体要求,提出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同时,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就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新规定,对信托机构的估值核算方式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均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行业各方均采取措施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但由于信托业缺乏能有效落实净值化管理规定的顶层制度设计,行业估值管理工作和净值化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行业各方凝心聚力,积极应对净值化转型要求 做好前期准备,逐步推进净值化管理工作。随着新准则与《资管新规》逐步推进实施,信托业正分步、有序地推进净值化管理工作。信托机构正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行业调研、开展交流培训等方式,结合行业实践与同业经验,在制度与系统建设、产品管理等多方面共同研究适应《资管新规》的净值化管理方案。此外,由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牵头研究的《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目前已完成全行业征求意见,有望尽快出台指导行业估值实践。 开展估值试点,解决信托估值难点。为应对新形势下的估值管理要求,有部分信托机构已与中国信登、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估值中心”)开展试点合作,共同研究信托资产估值方法。目前,首批签约试点信托机构已开始试用包括合同现金流量(SPPI)测试、估值、减值等在内的第三方新准则服务。此外,也有部分信托机构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供应商,结合公司实际自行开展SPPI测试,通过自建模型进行信托产品估值。 二、信托估值难点亟待解决,行业估值体系有待完善 信托业公允估值体系缺乏顶层设计。相较其他资管行业,信托产品投资范围广泛,条款设计灵活,运作模式多样,估值体系的搭建也因此更为复杂。目前行业缺少能有效衔接《资管新规》和新准则的配套措施,公允估值体系不完备,尚未形成被市场和投资者普遍认可的估值方法、估值管理制度和估值评价机制,因此亟须完善估值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以便信托机构更高效合理地开展相关工作。 非标资产估值难度大,产品交易结构复杂。非标准化资产作为信托产品重要投资标的,缺少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确定公允价值时缺乏最直接的成交价和报价;非公开转让市场的交易量及交易频率提供的价格信号也极少。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需综合考虑资产特征、市场环境等多方因素,建模难度较大。此外,信托产品交易结构多样,对信托产品的估值除考虑底层资产和负债情况,还需综合考虑受托人因素及交易结构中的特殊安排,进一步增加了信托产品公允定价的难度。 信托机构估值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信托业的净值化管理转型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除了完善设计、探索估值方法外,信托公司还需建立与净值化管理要求相匹配的估值管理体系,配备估值专业人才,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治理水平。目前行业处于转型升级过程中,大部分信托公司尚未建立完备的估值管理体系,估值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信托业缺乏针对新准则的统一可执行标准。尽管新准则与《资管新规》对会计分类与计量做了顶层要求,但目前行业缺乏会计核算方面的实施细则,针对信托产品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具体安排和减值模型的搭建尚无详细指导。信托公司参照其他行业核算指引各自开展估值核算工作,影响了行业进行新准则切换的进展效率,也影响了产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准确性与可比性。 三、发挥行业基础设施优势,落实净值化管理要求 制定信托业会计核算细则,明确新准则执行标准。为进一步明确新准则在信托行业的执行标准,为信托公司有序开展信托产品估值核算工作提供可参照的行业操作规范,行业基础设施应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信托行业的会计核算与减值相关指引,统一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口径和方法,为信托公司实现新准则的切换和落地进行专业指导,确保业内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尽快出台估值指引,完善估值体系建设。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登及信托机构等市场主要参与者联合制定的《指引》目前已完成行业意见征求。《指引》针对不同类型信托资产,从适用范围、估值原则、估值工作管理、估值方法等方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估值指导和参考。未来,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指引》的及时出台将为行业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信托产品估值规范,实现监管政策要求下行业估值标准的统一。 提供第三方估值服务,保证估值结果客观公允。为满足市场机构对信托产品第三方公允估值的需求,在信托业协会支持下,中国信登与中债估值中心共同打造信托业公允价值基准,充分发挥中债估值中心专业性、独立性、透明性的优势以及中国信登在数据收集与治理方面的成熟经验,保证估值结果客观合理,公允可靠。 双方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试发布首批中债—中信登信托资产估值,估值数据现每日面向试点信托公司定向发布,业务试点运行平稳有序,得到了信托行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目前,中国信登已携手中债估值中心全面推出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包括SPPI判断、估值、预期信用损失(ECL)服务等,为行业提供新准则全套解决方案,进一步填补了信托行业第三方机制在上述估值服务领域的空白,为全面实施信托产品净值化转型与履行新准则要求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解决方案。 建立交易流转平台,提高产品公允定价能力。信托业目前缺少公开规范的交易流转市场,信托产品流动性低,价格发现能力弱。一方面,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托产品交易流转平台,创造信托产品可集中流转的条件,提高产品公允定价能力;另一方面,估值有助于提高资产定价效率和信托产品透明度,促进价格发现,最终提高产品流动性。 中国信登作为行业基础服务设施平台,按照《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可以搭建交易流转平台,规范和完善信托产品交易流转机制,提高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市场化风险缓释机制,为全面建立信托公允估值体系提供有力支持,也为落实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提供有效途径。 信托业正处于落实《资管新规》、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口,净值化管理转型刻不容缓。信托估值工作的逐步推进为行业转型提供良好基础,但信托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需依靠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与行业各方的鼎力协助,共同规范市场行为,助力信托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本文作者为中国信托登记公司董事、总裁)张荣芳
随着资管行业迈入统一监管时代,信托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回归业务本源,构建良好信托文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稳健发展,净值化管理转型势在必行。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明确了净值化管理具体要求,提出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同时,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就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新规定,对信托机构的估值核算方式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均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行业各方均采取措施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但由于信托业缺乏能有效落实净值化管理规定的顶层制度设计,行业估值管理工作和净值化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行业各方凝心聚力,积极应对净值化转型要求
做好前期准备,逐步推进净值化管理工作。随着新准则与《资管新规》逐步推进实施,信托业正分步、有序地推进净值化管理工作。信托机构正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行业调研、开展交流培训等方式,结合行业实践与同业经验,在制度与系统建设、产品管理等多方面共同研究适应《资管新规》的净值化管理方案。此外,由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牵头研究的《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目前已完成全行业征求意见,有望尽快出台指导行业估值实践。
开展估值试点,解决信托估值难点。为应对新形势下的估值管理要求,有部分信托机构已与中国信登、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估值中心”)开展试点合作,共同研究信托资产估值方法。目前,首批签约试点信托机构已开始试用包括合同现金流量(SPPI)测试、估值、减值等在内的第三方新准则服务。此外,也有部分信托机构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供应商,结合公司实际自行开展SPPI测试,通过自建模型进行信托产品估值。
二、信托估值难点亟待解决,行业估值体系有待完善
信托业公允估值体系缺乏顶层设计。相较其他资管行业,信托产品投资范围广泛,条款设计灵活,运作模式多样,估值体系的搭建也因此更为复杂。目前行业缺少能有效衔接《资管新规》和新准则的配套措施,公允估值体系不完备,尚未形成被市场和投资者普遍认可的估值方法、估值管理制度和估值评价机制,因此亟须完善估值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以便信托机构更高效合理地开展相关工作。
非标资产估值难度大,产品交易结构复杂。非标准化资产作为信托产品重要投资标的,缺少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确定公允价值时缺乏最直接的成交价和报价;非公开转让市场的交易量及交易频率提供的价格信号也极少。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需综合考虑资产特征、市场环境等多方因素,建模难度较大。此外,信托产品交易结构多样,对信托产品的估值除考虑底层资产和负债情况,还需综合考虑受托人因素及交易结构中的特殊安排,进一步增加了信托产品公允定价的难度。
信托机构估值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信托业的净值化管理转型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除了完善设计、探索估值方法外,信托公司还需建立与净值化管理要求相匹配的估值管理体系,配备估值专业人才,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治理水平。目前行业处于转型升级过程中,大部分信托公司尚未建立完备的估值管理体系,估值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信托业缺乏针对新准则的统一可执行标准。尽管新准则与《资管新规》对会计分类与计量做了顶层要求,但目前行业缺乏会计核算方面的实施细则,针对信托产品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具体安排和减值模型的搭建尚无详细指导。信托公司参照其他行业核算指引各自开展估值核算工作,影响了行业进行新准则切换的进展效率,也影响了产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准确性与可比性。
三、发挥行业基础设施优势,落实净值化管理要求
制定信托业会计核算细则,明确新准则执行标准。为进一步明确新准则在信托行业的执行标准,为信托公司有序开展信托产品估值核算工作提供可参照的行业操作规范,行业基础设施应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信托行业的会计核算与减值相关指引,统一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口径和方法,为信托公司实现新准则的切换和落地进行专业指导,确保业内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尽快出台估值指引,完善估值体系建设。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登及信托机构等市场主要参与者联合制定的《指引》目前已完成行业意见征求。《指引》针对不同类型信托资产,从适用范围、估值原则、估值工作管理、估值方法等方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估值指导和参考。未来,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指引》的及时出台将为行业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信托产品估值规范,实现监管政策要求下行业估值标准的统一。
提供第三方估值服务,保证估值结果客观公允。为满足市场机构对信托产品第三方公允估值的需求,在信托业协会支持下,中国信登与中债估值中心共同打造信托业公允价值基准,充分发挥中债估值中心专业性、独立性、透明性的优势以及中国信登在数据收集与治理方面的成熟经验,保证估值结果客观合理,公允可靠。
双方于2020年10月30日联合试发布首批中债—中信登信托资产估值,估值数据现每日面向试点信托公司定向发布,业务试点运行平稳有序,得到了信托行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响应。目前,中国信登已携手中债估值中心全面推出信托估值及相关服务,包括SPPI判断、估值、预期信用损失(ECL)服务等,为行业提供新准则全套解决方案,进一步填补了信托行业第三方机制在上述估值服务领域的空白,为全面实施信托产品净值化转型与履行新准则要求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解决方案。
建立交易流转平台,提高产品公允定价能力。信托业目前缺少公开规范的交易流转市场,信托产品流动性低,价格发现能力弱。一方面,有必要建立统一的信托产品交易流转平台,创造信托产品可集中流转的条件,提高产品公允定价能力;另一方面,估值有助于提高资产定价效率和信托产品透明度,促进价格发现,最终提高产品流动性。
中国信登作为行业基础服务设施平台,按照《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可以搭建交易流转平台,规范和完善信托产品交易流转机制,提高信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市场化风险缓释机制,为全面建立信托公允估值体系提供有力支持,也为落实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提供有效途径。
信托业正处于落实《资管新规》、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口,净值化管理转型刻不容缓。信托估值工作的逐步推进为行业转型提供良好基础,但信托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需依靠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与行业各方的鼎力协助,共同规范市场行为,助力信托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本文作者为中国信托登记公司董事、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