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批药品带量采购开标 预计一年节约药费124亿元)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瞿依贤 2021年2月3日,立春,第四批药品带量采购在阳光和煦的上海开标,跟前几次“出圈”的集采开标现场相比,这次的开标并没有激起太多水花。
据新华视点消息,本次集中采购共158个中选产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到96%。初步测算,第四批药品集采预计1年节约药费124亿元。
医药圈和外界关注平平的原因,主要是药品集采制度从2018年“4+7”开始试点,后来放宽到全国范围,已经经历了共计4批、5次的开标。到2021年,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已经向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本次采购共纳入45种药品,全部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覆盖患者人群广。
152家企业参与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共有152家企业参加本次集采,产生拟中选企业118家,企业拟中选比例为71%;拟中选产品158个,包括5家外资企业的5个产品,涉及德国、法国、印度和日本跨国药企。
拟中选产品中,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百强企业等企业的产品占62%,同时也有氨磺必利片、丙泊酚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等2个原研药品拟中选。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1月29日表示,预计2021年5月群众可以享受到第四批集采成果。从前述覆盖的治疗领域来看,一批常用药品、抗癌药品的费用届时将明显降低。
以胃溃疡治疗药物艾司奥美拉唑肠溶片(20mg/片)为例,集采后每片价格从9元下降到3元,整个疗程大约可节约240元;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则从95元下降到30元,按每天2片的服用量计算,每个月可节约药费3900元;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单支价格从1500元下降至600元,整个疗程可节约治疗费用约3.6万元;精神分裂症治疗药物氨磺必利的原研药企业赛诺菲公司中选,单片价格由12元降至1.6元,降幅约86.7%,患者月治疗费用可节约912元左右。
与上一轮集采相比,第四轮集采规则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入围企业最多增加至10家,这是对采购规则的微调和优化,采购量极大的品种,10家企业可以提高供应保障能力。
据米内网数据,跟第三批集采226亿元的采购规模相比,这次集采涉及规模较大,45个品种合计最高采购额超250亿元;大品种也增加,第三批有6个品种采购额超10亿元,这次有9个品种采购额超过10亿元。
不过从入围企业数量来看,这次的竞争激烈程度稍有缓和。第四批集采中有14个药品竞争企业达到5家及以上,第三批集采则有22个药品竞争达5家及以上。
经济观察网多方了解到,这次的开标现场有20多家外资企业参与投标。在第3批集采中,外资药企纷纷以高出“最高有效申报价”数倍、数十倍的价格来报价,最终因无效报价直接出局。这次企业改变了战略,多家外企将报价控制在略低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报价,总体中标率仍然不高。
常态化、制度化
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下称《意见》)。29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该文件进行解读。
2020年中,带量采购进行到第三批时,业内对生物类似药、中成药是否会纳入集采有诸多讨论。
陈金甫称,生物类似药跟化药的仿制药在质量评价方式上有差别,但是它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下一步纳入集采是毫无疑义的,而质量是优先考量,设定的规则也会更符合市场要求。
《意见》也明确了带量采购的覆盖范围,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各类药品。此外,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与集中采购,保证群众的用药可及性。质量标准、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参加。
《意见》还指出,要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对通过(含视同通过,下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
释放出来的信号很明确:只要临床必需、质量可靠,未来所有类型的药品都有可能纳入集采范围。
“以后,大部分品种都要来带量采购开标现场走一遭。”多位药企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
从预计节约的药费来看,2018年至今,带量采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陈金甫表示,前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涉及112个品种,中选产品平均降幅为54%,截至2020年,实际采购量已经达到协议采购量的2.4倍,节约费用总体上超过了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根除了过去存在的“降价死”的现象,也杜绝了招采平台随意撤网现象,提高了群众用药的可及性。
同时,地方按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基本规则,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省级集采累计达到259个品种,每年可节约费用达到240亿元。
药品带量采购是国家医保局2018年组建后的“组合拳”之一,目的是以“团购”的方式采购药品,从而以量换价,过程中体现了国家医保局作为超强支付方的议价能力。
具体来说,针对具体的药品品种,医院根据实际使用量来报量;报量以后,实行量价挂钩,把全国70%的量放在一个池子里,企业自主报价参与竞标。
“供应企业跟医院签约,但不是一家一家去签,是团签,避免药品企业再去跑医院,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再涉及利益壁垒。”陈金甫说,签约以后,医院按照约定还款,比如次月还款,医保基金先拿出30%垫付首期款,这就解决了压款的问题,能更好地保证中选结果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