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建光电业绩预亏且财务总监被刑拘 又遭投资者索赔超1.7亿元)
联建光电(300269)近日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报告显示,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4亿元-3.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3.4亿元-4.6亿元。
对于业绩预亏,联建光电在公告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将大部分亏损的广告子公司剥离出售,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广告业务以及具备市场竞争力的LED显示业务。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及行业市场变化等方面影响,造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出现亏损。
就在联建光电发布业绩预亏公告之前,公司1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16日收到财务总监席智建家属的通知,席智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事拘留,相关事项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表示,已对其相关工作做了妥善安排,不会对公司各项业务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公司因财务存在虚假记载被投资者起诉索赔。具体缘起于联建光电在2018年12月19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4年至2016年,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业收入6178.70万元,虚增利润6047.25万元。由于子公司业绩造假,导致联建光电2014年年报至2017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12月,投资者诉联建光电证券索赔案首次开庭审理。据代理联建光电投资者维权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联建光电在庭审中提交了45份证据,意图证明其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重大性、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以及存在系统风险等问题。
但刘鹏律师认为,联建光电在多份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而且在揭露日后,大盘指数都是上涨的大背景下,联建光电股价却下跌超过27%,这些客观事实足以证明投资者损失与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是成立的。当日庭审后,法庭给予双方一定的调解期限,调解不成,法院择日宣判。
刘鹏律师进一步表示,联建光电虚假陈述案如今一审已进入最后调解、等待法院宣判的阶段,对于受损投资者来说,无疑是给索赔带来了曙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刘鹏律师表示,联建光电索赔时段暂定为:凡在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联建光电,且于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根据联建光电发布的诉讼事项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公司合计收到股民索赔诉讼案件303件,原告诉求赔偿金额合计约为1.72亿元。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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